-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不是很喜歡的工作,該繼續做還是趁早停損?
之前在疫情期間參加政府的職訓計畫,也媒合了實習公司,為了這工作機會從高雄搬到台中。沒想到因為疫情影響實習公司的業績,實習期滿後,所有實習生都沒有被留任。但我已經搬到台中,簽了一年組約,沒住滿一年要付違約金,只好趕緊找台中其他的工作機會。
因為真的是臨時隨便找的工作,做了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真的不是很喜歡這份工作,但現在又開始擔心這份工作經歷太短,會影響之後求職。我該繼續做撐滿一年,還是趁早停損搬回高雄?
Hi! 請您重新回顧您從事這份工作的初衷,不就是為了「不想付違約金所以要撐到租約期滿為止」嗎?因此,在決策上,「興趣」本來就不是找這份工作的主要考量,同樣地也不是很適合當成離職的主要原因。
是不是應該停損搬回高雄,考量的重點並不在於您現職有不有趣,而是:
以現在來說,房租租約是不是仍然為一個重要考量?
您未來想要長期認真投入的工作,機會在哪裡?高雄的機會多嗎?還是台中、甚至別的縣市更多?
以您目前的狀況來說,撐一個月或撐一年都是假議題,真議題是不應該只是為了對現職不感興趣就貿然離職,並不是說不能沒興趣就離職,而是您應該要更加清楚,您的職趣是什麼?可以對應到什麼工作?自己有沒有辦法應徵上這類型的工作?
最簡單來說,就是不管最後決定要不要違約搬家,前提都是先找好一份您真正想要長期投入的工作,拿到錄取通知才離職。否則,您接下來很可能會落入一個不斷匆促找工作然後又快速離職的惡性循環,時間一久對履歷就非常不利。
以上,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嗨,
真的不喜歡目前的工作,建議盡早停損、離開,因為在不喜歡的工作內容上,您大概也比較難有好的發揮或發展,在這種狀況下撐滿一年沒有太大的意義,就算撐滿一年,若難以在履歷上加分,對您找下一份工作也不會有太大幫助喔。
現在對您來說比較重要的可能是要找到自己真的比較喜歡的工作類型與內容,不管在台中或高雄,有了比較明確的方向,才能更有機會避免目前的狀況再次發生。
我們最寶貴的資源就是時間,同樣是一年,好好利用的話也能有很實質的進步的。祝福你順利!
面對這樣的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做或是停損搬回高雄是一個需要您仔細考慮的個人決策。以下是一些建議,可以幫助您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
想清楚原因:仔細思考您對這份工作不滿意的原因。是因為工作性質、公司文化、工作內容等方面不符合您的期望?確定問題所在可以幫助您更好地評估是否值得繼續。
考慮長期影響:雖然這份工作不是您喜歡的,但在決定停損之前,考慮這對您未來求職的長期影響。如果您停損後回到高雄,您是否有確定的求職計劃或其他工作機會?停損後可能需要重新尋找工作,這可能需要時間和精力。
尋找優化機會:如果您決定繼續做,嘗試找出如何優化這份工作的方法。請與上司或同事溝通,看看是否有可能調整工作內容或尋找其他的機會,以使工作更具有吸引力和滿足感。
尋找平衡點:如果您決定繼續,試著找到平衡點。可以在工作之外培養自己的興趣、技能或進一步尋找其他機會,以確保您的時間和精力不僅僅被這份工作佔據。
經濟考慮:考慮您的財務狀況和簽訂的組約。停損可能需要支付違約金,這也是您在決策中要考慮的一個因素。
最重要的是,將自己的長期目標和幸福感放在首位,並在做出決定前儘可能收集更多的資訊和意見。您也可以與身邊的親朋好友、專業人士或職涯顧問討論這個問題,他們可以提供有價值的建議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