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0/8/2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小公司部門只有兩個人,主管否決我的離職申請,該怎麼處理呢?

那我想問我現在工作兩年 跟主管提離職要二個月前提出 但是因為我們部門只有兩個人 我離職 他就要找人而去要花很久時間 因而否決我的離職申請,這樣我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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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跟主管提離職要二個月前提出,我提離職主管否決我的離職申請,這樣我該如何應對。
2. 部門只有兩個人主管當然不希望您離職,但是他沒有否決權,因為您是主動提出離職申請。
3. 將離職申請書影印乙份保留。開始準備離職交接書面作業,請主管盡快找人進行交接。
4. 腳長在您的身上,兩個月時間到就不再進辦公室了。您有工作選擇權,沒有人能強迫您留在原單位工作。
5. 祝福您。

2人拍手・

提問者您好:
1.您以口頭報告主管離職意願,再請依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申請書,請主管簽名送交人事單位.
2.請準備好工作移交手冊,建立好條列式的工作內容,在未有新人交接前的這段期間仍然堅守工作崗位處理公司或主管交辦事項,讓自己留下好口碑的轉身也是職場上很好的歷鍊.
以上分享,謝謝!

查看1則回覆

您好:
1.請思考您有否被慰留繼續工作的可能性。
2.如去意已堅,請您積極的告知主管您的去職心意已定並確認去職日期,不定時的詢問事求人之訊息是否已刊登,如果可以您更可協助刊登作業以確保人事應徵的時效性。
以上建議請參考,謝謝!

根據我國的法規離職預告期為"20天: 工作1年以上但不滿3年的勞工。"
所以公司規定2個月前告知明顯違法.可以不採納!

但, 和氣生財+好聚好散.或許哪天你也需要該主管幫忙,如reference check等等.
建議還是和氣地告知主管根據勞基法預告期其實是20天.但你願意再多待10天協助交接 也就是1個月.希望大家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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