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已離職交接單已審核過處處刁難
1/20離職 交接單已給他看過沒問題才讓我把交接單和離職單訂在一起交給他
該做的分內事完成了製作上課教材也完成了
但在隔天因有新學生要上課所以要麻煩我去安親再製作一本課程書給他
但我已經和他說我離職了應該不是我的工作了吧
但她說我在交接時怎麼沒有打寒假課程交接
我和他說我的交接單你都看完了審核完了才讓我離職的吧
他又說我教程檔案沒歸類好要叫我再去完成
我已經態度很好的和他說 我在家幫你做檔案要裝訂請麻煩其他的老師
她就威脅我說我如果不回去把書做完就要扣我薪資


詹全豪・關注
上市電子業-上市製造業 -上市物流業 -上市餐飲服務業-104Giver職涯引導師 第003202410005號 104 職涯診所 Giver|104Giver職涯引導師 第003202410005號・1/22 17:36
您好
你都已經離職了(1/20) ,前公司還打電話要求你做事?...,如果你已經做好交接 ,公司也退了你的勞健保 ,那公司就跟你也沒有關係了不是嗎? ,注意 ,我用的是"前公司" ,你可以請對方再說一次要扣你薪資 ,你說你要錄音 ,問問勞工局看到底合不合法 ,到底是違反哪一條可以扣薪?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 ,怎麼還會有情緒嘞鎖或恐嚇不發薪資...,如果你有依規定提離職 ,依規定做好交接清冊 ,對方也有簽名 ,那你自己有沒有拍照留底或影印自己留一份? ,最好是要這樣做保護自己 ,如果沒有也沒關係 ,畢竟你已經確實離職 ,公司也幫你退保 ,離職當天當場雙方也沒有任何異議或爭議 ,那為何現在又要叫你回去做完才能走呢? ,你不用太驚慌 ,也不要太忿忿不平 ,也許你可以回問對方 ,請問前公司是要依哪條法規扣款 ,或是依哪條法規要你回前公司無償工作? ,你也可以說 ,你已經離開了 ,勞健保都退了 ,也不是貴公司的人了 ,自己真的也很想幫忙 ,但自己現在還有其他事情在忙 ,所以心有餘而力不足 ,也幫不了了 ,四兩撥千金的回絕對方...,若有扣薪資或影響到你其他權益 ,可直接檢舉勞工局 ,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維護 ,不用擔心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 ,祝福你.
原則上,你可以不必在離職後處理前公司的任何工作。
無論交接過程如何,若你已善盡應交接事項,且將所有屬於公司的東西交還,在工作移交盤點確認完成(移交清單被簽名),所有手續便已完成。
有關薪資,薪資屬於你離職前提供勞務應獲得的權利,且具有優先債權。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員工故意損壞公司設備造成公司實際財損,在責任歸屬劃分確定後,公司要向員工求償也無法直接從薪資扣,應另詢他法向員工索要。『除非員工簽字同意』由薪資扣款該金額,且公司不能與員工事前約定。
以上主要是想表達,即使是最壞情況,公司想跟員工求償都無法直接從薪資扣。
知道法令保障後,你可以再思考如何委婉表達你婉拒在離職日後繼續為雇主提供勞務。
嗯~您已完成交接,照說之後發生的任何事,都與您無關~
所以,理論上,您是可以不用理前公司的任何事情~
就算要做,也應該向老闆要求工資...這樣才合理~
若您的前公司,威脅您的話,
建議您收集好證據後,到勞工局提申訴,
來進行調解~
以上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