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發生這種情況該繼續面試還是等待呢?
各位前輩好:
因為一些因素目前待業中,日前有去一間飯店投遞履歷並進行面試,很幸運得公司主管後續有與我聯絡,告知我今天5/23下午有幫我送簽呈但因送去的時候人資部已經下班了,所以明天5/24會跟人資告知簽呈的事情要我再等侯上班時間的通知,他會請人資單位盡快告知我何時能上班。電話中還跟我說在等候期間可以先去準備報到要繳的資料,我疑惑的有幾點希望線上前輩們能幫我解惑。
1.這個口頭告知算有錄取了嗎?還是要等人資單位流程跑完才算數呢?
2.如果手邊還有幾間公司的面試機會是該跑完還是就婉拒掉等候通知呢?
3.一般飯店任用的流程大約會跑幾天呢?
以上是我的疑惑,希望能有前輩為我解惑,先謝謝你們了!
口頭約定也代表勞動契約成立,即便有拿到電子或紙本,於對方後悔時當然可以主張權益,不過...可能浪費的是自己的時間。
可以去勞工局投訴,但通常換來的是對自己没有太多協助的"流程",對方即便出面協調,出面的人是領著薪資執行工作,而您是没有錢領去爭取機會不大的一口氣,即使對方再次認同錄取,但....您去上班可能會被註記了。
基本上大公司會有正式錄取通知,較小的公司不一定有此流程,所以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還是短期內積極多面試幾間公司,手上有較多籌碼為佳。
先去PT也是可行方式,公開型的飯店經營應該不會太過違反勞動法令。會先用PT可能想用PT方式作為人員考核的暫時作法,如果自己不介意就先好好表現,爭取轉正的機會。
無論如何,後疫情時代工作不好找,珍惜現有可以把握的機會哦!
您好:
1、拿到書面錄取通知書才確定錄取
2、邊進行,免得雙頭空
3、大部分公司會在2-3 天或最慢一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