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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0/22 12:1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如何對資深員工進行工作輔導或資遣?

有位54歲的資深員工,在公司服務近11年,因工作表現未能符合目前的職務等級(主管職),該員主管認為一直無法達成工作要求,會影響工作推進及公司發展,請求人資協助輔導改善及必要的處置。目前已與該員進行工作改善及輔導階段,但該員表現非常抗拒,認為工作這麼久無任何過失且對公司是有貢獻的,經溝通後才願意配合改善,有幾個問題請教人資先進們:
1. 因公司組織編制因素,無法將該員轉調其它部門,如輔導未見改善,可以提前結束輔導並資遣嗎?
2. 如果該員不同意資遣,該如何處理?(不簽資遣通知單、拒領資遣費…)
3. 公司停用出勤刷卡、電腦使用,該員還照常來公司上班,該如何處理? (報警?)
4. 與該員進行合意資遣,該注意的地方?
5. 舊制才可以優退方式處理,新制的退休有其它可以幫該員考慮的嗎? 
有什麼需特別注意的,還請人資先進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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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您好
誰都不願意走到這一步 ,這也是最後手段 ,每一步都要合法/依規定/要做好防護/甚至你想的到的都要多做...,以下依你的問題回覆 ,你參考看看.
一. 輔導未見改善 ,可以提前結束輔導並資遣嗎?
不建議 ,因為很容易就缺少正當性 ,如果後面還要上法院 ,法官也會問你說為何不給對方機會和時間去改善 ,反而提前要讓人走路資遣 ,這樣你會需要更多佐證來強化你的正當性 ,但一般來說 .在法院的認知 ,勞工就是弱勢 ,就算是工作不能勝任 ,就是要教 ,要諄諄教誨 ,要給時間 .要有明確公平的評核(而且要多次 .要有評估的數據 .也不是主管單方面認為不合格就是不合格) .且每次都要有時間點來確認改善進度 .要雙方簽名確認 ,而且要有第三方在場...這過程不是你能想像的.
如果員工拒絕簽名 .又或是對改善進度有疑慮(例如給的時間太短不夠 ,反悔...) ,那還需要有另外的做法.
相對的你的人事時地物都要記錄清楚 .而且要有第三方公正(不然很容易就變成各說各話).
二. 該員不同意資遣 ,該如何處理?
還是要依上述 .給予期限改善 .並完備相關程序 .即使員工不同意 .也不影響. 同時也歡迎他去勞工局檢舉 .歡迎公機關一起來檢視.
但前提是 .你一切都要做的完備 .該通報通報 .資遣費該發的要發(要算清楚) .該給改善時間要給改善時間 .若有法律上的流程 .要先去詢問法務(律師) .不然若等公機關發現有不完備的地方 .也許資遣就會不成立.
三. 若公司停用出勤刷卡 .電腦使用 ,該員仍來公司上班怎麼辦?
他沒有刷卡怎會有出勤紀錄 .他沒有門禁 .怎會通過櫃台進的來 .電腦都回收了(密碼也改了) .他怎麼可以用.
因為他已經不屬於公司員工了 .如果他還侵擾或霸佔公司財產 .這就有違法疑慮 .先建議蒐證 .在委婉告知當事人 .如果經勸阻無效 .可以報警並對他提出侵入他人建築物罪 ,得於案發後六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
記得要全程蒐證.
四.與該員進行合意資遣 ,該注意的地方?
一樣依法處理 ,該通報要通報 ,該給資遣費要給資遣費 ,只是多加的合意事項 .記得要白紙黑字簽名 .也要詢問律師 .條文內要再加註自簽署日起 .放棄一切對原公司的相關權益請求 ,並不得再主張...
且一樣要錄音錄影 ,保障雙方權益.
五. 舊制與新制退休的處理方式?
在新舊制轉換 ,大家應該都是擇一 ,不是選舊制 ,就是選新制,
依法
舊制勞退可由公司加發退休金鼓勵自願退休.
新制勞退公司可協助員工自願離職並請領個人帳戶退休金.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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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輔導未見改善,可以提前結束輔導並資遣嗎?
可以,但前提是要有明確的紀錄與程序正當性。
建議依「工作確不能勝任者」作為依據,流程如下:
建立輔導紀錄,需有明確的工作目標、期限、評估指標。
每次面談、輔導要有紀錄與簽名(員工不簽也要註明「拒簽」)。
客觀證據
保存工作成果差異、錯誤紀錄、主管評語、績效報告等。
提前結束條件
若員工明顯抗拒、拒不配合輔導,可視為無法達成改善目的。
但仍須以正式書面「通知終止輔導並擬議資遣」為程序依據。
✅ 建議:
若預期可能走資遣,請先送法務審查輔導紀錄,以確保符合法定要件,避免日後被認定為「不當解雇」。
🟦 二、該員不同意資遣,該如何處理?
這種情況常見,重點是公司要「依法程序完成解僱」,即使員工不同意,也不影響生效。
具體做法:
資遣通知書掛號寄送
內容載明資遣原因、依據、資遣日期與資遣費金額。
以存證信函或掛號信件寄送(並保留寄件證明)。
資遣費照算照發
若員工拒領,可先匯入指定帳戶或開立本票,寄送「資遣費領取通知」。
員工拒簽通知單 → 記錄「拒簽」即可
有見證人簽名更佳,證明公司已依法告知。
✅ 重點:
員工不同意不影響資遣生效,但公司必須確保「書面程序齊備」,否則後續被申訴時(例如向勞工局或法院),公司會吃虧。
🟦 三、若公司停用出勤刷卡、電腦使用,該員仍來公司上班怎麼辦?
這情況屬於違反公司管理規定,但不能立刻報警除非有安全疑慮。
建議處理流程:
書面告知不得入內(存證信函)
明確載明「您已被終止勞動契約,請勿進入公司工作區域,違者視為擅入」。
若仍強行進入:
可由主管或保全「勸離」,並全程錄影備證。
若多次勸離無效且有妨害秩序之虞,才報警處理。
🟦 四、與該員進行合意資遣,該注意的地方?
若希望「和平收場」,可採合意離職方式(簽署《合意終止契約書》),建議注意以下:
書面明訂雙方合意、無爭議、領取資遣費後不再主張權益。
條款應包含:
終止日期
資遣費、未休特休結清
工作交接說明
雙方不再對彼此有任何法律主張(含不申訴、不訴訟條款)
簽署時有見證人或錄音紀錄,避免日後翻供。
✅ 建議:
可在資遣費上略為「加碼」1~2個月薪作為離職慰勞金,讓員工感受到尊重,也能換取平和收場。
🟦 五、舊制與新制退休的處理方式?
根據勞退制度:
舊制勞退可談「優退」方案,由公司加發退休金鼓勵自願退休。
新制勞退公司無法強制退休,但仍可協助員工「自願離職並請領個人帳戶退休金」。
可考慮的方案:
協助該員了解勞退金領取條件與金額,提升其離職意願。
若公司願意「加碼補助」等同於舊制優退,效果最好。
若員工即將達55歲以上可領月退,可用「提前退休諮詢」方式引導。
⚖️ 綜合建議:完整流程範例
PIP輔導階段(含三次紀錄)
主管評估仍不符期待 → 提報人資審議會(留會議紀錄)
書面通知資遣(存證信函)
若拒簽拒領 → 照程序完成,資遣費匯入帳戶
若願意合意離職 → 依協議書處理,結清所有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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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合意資遣,資遣費要加碼多少才合情合理,避免獅子大開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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