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離職前請完特休及婚假
請問我目前待的是小公司我是職務行政會計,110/05/17入職,預計112/09/25結婚,按照勞基法提離職預告日為20天,但因我跟此公司老闆關係很糟糕(本人老闆日前假公濟私追求過我,因追求不成在工作上處處刁難)我目前還有特休15天(公司規定特休沒休完不能折現)我想在9月底前將特休及婚假請完,完全不進公司(因一進公司老闆就會想盡辦法的刁難),但因為我司是使用指紋打卡,我又擔心老闆到時會不算9月份離職前薪資給我,我又拿不到出勤紀錄,如果他不給我薪資(我至少可以到勞工局提出證明告發檢舉)請問大家我應該怎麼安排會比較好,幾號提出離職,又符合勞基法?
根據勞基法規定,您需要在預計離職前20天提出離職通知,假設您計畫9月底離職,則需要在9月5日前提出離職通知。
為了避免老闆不給您9月份的薪資,您可以在正式離職前先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公司在您最後一天工作前給您一份離職證明書,上面需註明您離職的日期及工作天數等相關資訊,這樣可以保障您的權益。
在請完特休和婚假後,您可以繼續向公司提出請假申請,以確保您不需要回公司上班,同時也可以保障您的薪資和離職預告通知的期限。
如果公司仍然不肯給您薪資,您可以向勞動部或勞工局求助,提出申訴或告發,以維護您的權益。
1 目前在一家小公司擔任行政會計,計劃在9月底前完全離職並請完特休和婚假。由於與老闆關係惡劣,提問者擔心老闆可能不給予9月份的薪資。
2 您可以按照勞基法的規定,提前20天向公司提出離職通知。考慮到與老闆的糟糕關係,您可以在9/6日以書面提出離職,離職日期壓9/28日,以確保您能夠順利離開並完成特休和婚假。
3 在通知離職時,最好以書面形式提交,並保留好相關的文件和郵件以備未來需要。確保您的離職通知包含明確的日期,以便公司能夠遵從勞基法的規定。
4 在辭職之前,您可以先向人資或相關部門詢問關於特休和婚假的使用方式和規定。確保您了解公司政策以及特休是否可以折現或按照法定要求全數休完。
5 如果您擔心老闆不會按時支付您9月份的薪資,您可以要求公司出具正式的出勤紀錄或薪資單,以確保您的權益。如若公司拒絕提供,您可以保留其他能證明工作時間的文件,如工作郵件、業績記錄等。
6 如果公司最終不給予您9月份的薪資,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並提供您所保留的證明文件作為證據。勞工局可以協助調解或進行相關調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7 祝福您順利完成特休和婚假,並希望您能順利解決與老闆的問題。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或勞工相關的協助,建議您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或聯繫勞工局以獲得更具體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