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提前1-2個月申請年假特休被主管說不可以

如果提前快兩個月用年假申請過年休息
卻遭主管說餐飲服務業沒有在休過年的
請問這樣是否已經違法?
我查過勞基法有寫說雇主最多只能向員工協調
但是要以員工自身意願為主
且必須支付額外加班費才可以
如果員工不願意雇主仍不可強制不給休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是否能向勞工局申訴?

回答 7觀看 1791
回答 7

您好
依法規來說 ,特休屬於勞工的權益 ,不應該 /也不能由雇主排定 ,以法規來說 ,的確是違法 ,你可以舉證 ,並爭取你的權益 ,這你絕對站得住腳 ,但每種行業別會有每種行業別的特性 ,例如餐飲服務業就是假日或連假最忙 ,醫療或軍警當然也不能都休假日 ,公車司機或計程車司機也是不能休假日且工時長...,這個社會要正常運作 ,還是會需要很多人的犧牲奉獻 ,因為有這些人 ,社會和生活才能順利運作 ,我很感恩 ,也很敬佩這些在不同崗位上服務的人 ,當然以法規來說 ,這些都不應該是問題 ,但到底是不是問題呢? ,我也不是偏袒 ,只是說明事實 ,大家都是團體的生活 ,舉例 ,如果有一個人因為還在職去讀書 ,所以他都不能加班或上夜班 ,所以就變成其他人要去上大夜班和加班 ,所以就變成他的假日班也都是其他人要去頂著上 ,偶而幫忙還可以 ,萬一都是你在幫忙頂著用(變成是應該的) ,那你自己的感受呢? ,那你的休假排連休 ,那其他人也可以不是嗎? ,你可以提前2個月說 ,那其他人就提前3個月說(提前半年說) ,那應該是要讓你放還是要讓他放呢(還是要比誰提早說?)? 還是其他人就應該要留下幫忙你頂這班呢? ,醫療人員假日也要陪家人(為什麼醫護人員都不能休假日) ,公車司機若是超時也可以不管車上還有沒有乘客 ,也要先把公車停在路邊先休息(勞工只要繼續工作4小時,雇主就應排定給予至少30分鐘的休息時間)...,也許社會就運作不下去了(假日你就不要生病 ,假日就沒有公車和計程車坐...) ,當然 ,我還是要重申 ,依法你絕對站得住腳 ,你也有提前說了 ,這也是主管要解決的問題(當然也有很多店可以互相支援 ,但以現在服務業普遍都缺員的情況下 ,真的都比較辛苦) ,我們當然不能鼓勵違法 ,但因為這環境就是這樣 ,如果你真的沒有辦法忍受或接受 ,那也許你不適合在這些職務上 ,畢竟每種職務都有每種職務的特性 ,就算你現在遇不到 ,以後也是會遇到 ,也許當你也是小主管後 ,你也會變得假日都不能休而且還要自己下去貼班也不一定(因為假日大家都要休) ,因為角色的不同 ,立場不同 ,有可能你到時就會說 ,為什麼現在的人都不願意配合...之類的 ,有時話真的不能說太滿 ,也不能一下就一分為二不是黑就是白 ,服務業真的是辛苦 ,工時長 ,含金量低 ,要久站 ,還要忍受一堆奧客和無理的要求 ,例如之前疫情 ,每個人全程都戴著口罩(口罩也都沒拿下來) ,但還是會被客訴 ,為什麼服務人員臉上都沒有笑容 ,見鬼了 ,都戴著口罩還看的出來有沒有笑容 ,真是OOXX ,店主管還要回覆客人並還要寫一堆改善報告 ,這也是沒辦法改變事實(也只能接受)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1人拍手・

不管是生活還是工作,法律規定當然是以符合社會上大多數相對利益的方式去立法或設定。您的主管提出他的看法是餐飲業的常態,並不是規定。
如果您一定需要在指定日期利用您的年假,會建議盡可能和主管說明原因(當然照相關規定甚至年假或特休是不需要特別說明,但人跟人的溝通多一些互相理解的前提之下,多幾句話溝通是一定且必要的!)在這個同時,也是您保留相關證據的機會(例如:工作契約、請假申請表、主管拒絕的證明等),如果您認定最後會走向勞工局申訴這條管道的時候。因此,您可以向主管說明,您有權利排定特休,且不願意加班。如果主管仍不同意,您可以考慮向勞工局申訴。(勞動基準法第38條相關規定)
站在職涯發展更高角度來看待這件事,也許您對特別休假執行的權利非常在意。餐飲業的主管除了從營運面需要人力短缺的考慮,以及在過年時期會有不一樣的營運經驗希望同仁們都有機會參與及學習(如果您認為是從事餐飲業的一份子,您可能永遠不會知道過年的營運經驗或有趣的經歷,比如收很多來自客人的紅包。)職涯發展的角度永遠在您自己身上,對團隊貢獻度、投入,及學習,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才有可能逐步走向管理職缺的機會。

1人拍手・
1人肯定

查看1則回覆

你好,餐飲業,遇到節日,通常比較不能休(不然節日都沒有員工上班來服務大眾)
相信在進入餐飲業前,應該就會知道排班的制度,若真的有很重要的原因,需要過年排休,可以跟主管商量看看,畢竟用勞基法來跟公司說明,請假權益,對你自己將來在此間公司工作,會受到影響。

以上建議提供給你參考

查看1則回覆

您好,您只要看平日跟假日的生意差異,應該就不難看出連續假日對餐飲業的重要性才對。如果對於餐飲業這樣的要求方式不能接受的話,建議還是轉職到其他產業會比較好。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查看3則回覆

您好

住宿餐飲業與百貨零售業的工作特質很相似,這類服務業工作,不是朝九晚五、非週休二日見紅就休,而且需要輪班。尤其是在假期、連續假日,都是這類服務業最忙、需要最多人力投入的時候。依法假日排班出勤,公司除了要考慮人力的配置,更是要多給加班費。

如您所述,查過勞基法有寫說雇主最多只能向員工協調,但是要以員工自身意願為主,且必須支付額外加班費才可以,如果員工不願意雇主仍不可強制不給休。雖然說特休年假是員工權益,公司不能不同意員工排休,但因為產業性質特殊,主管對於連續假期或是過年期間的出勤,為保持最佳的服務品質,定會有一些的規定,畢竟這段期間是公司最有機會賺到錢的時候。

不知道您過年期間要休假的天數是多少呢?1天?或是1天以上?是單1天申請或是連續申請呢?
您休假後少了的出勤人力。主管必須請其他同事出勤,以確保人力保持最佳服務,主管面對其他同事,同樣也有他的困擾,如果大家都要在過年期間都休假,那麼公司如何營運呢?

個人的職涯自我評估VIPS:
V:價值觀。
I:興趣。
P:人格特質。
S:技能。
價值觀,您重視什麼,什麼事是您在意的?如果您重視的事、在意的事,不盡如您意時,您會如何?

您過年時期間需要休假無法上班的原因是什麼?是家裏發生什麼重要的事,您一定要在家?我相信如果是非常重要,您能說出來,同事一定也能體諒,偶爾互相支援一下,彼此都有需要在假期休長假的時候。
若是您經常需要在連續假期因家中有重要事情處理,連續休假多日,這樣也會影響其他同事假日排休次數,也許您可能需要考量一下,是不是適合在這類服務工作。
我不清楚您從事「旅遊休閒住宿服務業」有多久了,若是您很在意過年或是連續假期需要休假,這樣也會影響其他同事假日排休次數,也許您可能需求考量一下,是不是適合在這類服務業工作。

事情沒有好壞對錯,就是價值觀的不同。如果您無法認同這個行業的特性,不代表您是錯的,也不能說您的主管有錯,就是彼此立場不同。

Keep Going!

您好:
1、請看這篇報導,雇主拒絕員工特休為何違法?要求一次預排年假可以嗎?3重點快速搞懂 寫得很清楚了
 https://www.518.com.tw/article/394
2、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但是你還在這間公司上班,這樣很尷尬啊!你未來也不好過啊!請三思及好好跟公司溝通啊!

您好:
您所稱為「如果」,也就是不知道是否發生是嗎?
如果是,首先我們應該要看的業態,法規確實是如您所稱,但是住宿餐飲業來說,春節多半都是大日子對吧!國定假日出勤也確實是會給予加班費,但是要看公司是不是在所謂行事曆已經有所調整了,並不是依據書面簡單可以表達的喔!113年人事行政總局公告的總休息日為115日,而勞工會增加5/1,故為116日,只要年度行事曆經過勞資會議通過同意調整後,是可以被調整的。這再說下去會愈來愈複雜,簡言之就是建議要能夠了解所處產業特性外,也要了解實質內涵比較好,以免申請調解後發現是誤會就尷尬了,因此也可以向其他前輩、主管們請教一下為佳,當然不建議是逕以「申訴」方式處理,如果真的情節嚴重當然是維護我們勞工權益而為之。
所謂勞資協商不是非黑即白,因此是要彼此了解討論研擬共識的,請假不是提前多久提出的問題,我相信您們應該是排班制的,公司對於是否管制休假一定是有說法的,不然,所有人都要請假過年不就唱空城了嗎?如果是輪休也是要全體同仁協商規劃的對吧!
如果不是實際發生的狀況,建議以正向面對職場為佳喔!我身邊很多餐飲旅宿業,福利待遇都不差的。
建議冷靜面對,以上供參。祝您順心!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