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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2/5/2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接受前同事邀請到新公司一起努力,卻是噩夢的開始,是否該離開?

本人是約兩年前進入營造業,從零開始學習,一開始待在甲公司,是目前的主管(簡稱甲小姐)帶領下及自己努力學習相關文書及拍照事務與技能,後來甲小姐因為其它因素離職,而甲公司因為想省人事費用,把所有困難的案件專案全交到我手上,過多的工作量與其他同事間推拖工作搶功勞導致我不堪負荷,跟老闆溝通的結果一概被打回,險些罹患憂鬱症,只能自請離職收場。
離開甲公司後,休養一陣子再去面試其他行業的營造公司(乙公司),在乙公司努力半年,發現所雙主管以致事務重複進行處理,工作雜亂無人分配全推我頭上,實際無人管理,跟主管溝通也全無結論,工作分配與責任歸屬不釐清只是讓我依照他們的想法做事情,剛好甲小姐進行聯繫,邀請我去他目前公司進行面試,於昰個人考慮後離開乙公司進入到目前的公司。
那時面試也說清六日不是常態工作日,除非有需要才會進行前往加班,而進入到目前公司一開始角色是培訓者與監督者,因為公司那時並沒有相關行業熟悉的員工(除了我與甲小姐)與幫忙甲小姐處理其他相關雜務,而隨著時間過去教育了3~4位的員工,訓練的狀況與各個員工處理事務的狀況至少都會向上回報,但是因公司內部文化,一人要可以隨時轉換角色處理其他事務,結果導致培訓人員的處理事務的工作全部又由我善後處理,個人當然也有向主管反映,但是主管求快速解決將工作全數交由我善後,後續老闆覺得培訓已足夠,於是我接手大型專案(至少需要兩人處理),時間長達6個月,期間又被要求處理全員工的上課培訓事務與新進員工的資料留存,雖然期間一直有反應工作量過多實在無法負荷,但向上反應的結果都讓是讓我一直硬撐,再加上星期六還要無償在家工作,反應的結果也只得到主管一句我也在工作接電話的回應,在加上主管要求嚴格,只要一有小疏失就會被痛罵為何會犯這些錯誤,為何做不到跟他一樣,時間長達一年,主管仍是一有雜事就丟過來,只要犯錯,不論大小都是一頓好罵,因為是熟識的同事,個人有嘗試私下與他溝通,他卻說他對事不對人,但是連其他人犯的錯最後卻也都是歸責咎責到我頭上,其他人犯一樣的錯就是笑笑帶過,後來大型專案趕著請款,而個人早就因為其他雜務而延遲專案跟追進度,之後不得不每天加班處理延遲工作,而老闆聽信主管的話覺得我應該要一個人有辦法把專案全部處理好,於是讓我把加班的時數折成休假時數,目前已把專案趕完,很深刻的在考慮是不是該離開這間公司與這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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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個人建議如下:
1.進入雙主管或以上公司,搞清楚官位大小,用上位者意見壓下位者,已達制衡,如果兩者位階相同就直接說明誰交代的,你不好擅自修改。
2.主管交辦事項時,一定要問期限,來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3.公司如果是打卡制度,記得將記錄留存,以拍照方式,或是用Line交代工作事項者,也請將記錄留存。
4.你的工作內容感覺已經超過工務助理範圍較屬於成控基本,請款(方包商就是會計,如果是業主就是規劃工程師或主任工作),這樣是2~3個人的工作量,可以要求加薪,或是另尋條件符合自己需求的公司。
5.目前有很多營造廠將採專業人員掛牌,所以一切工作都會淪落到你身上,先弄清楚權責區分,跟當初應徵工作內容,來拒絕不當之工作。
6.這些事情你當作提升自我被利用價值,回想工作內容並整理出系統。
7.營造廠有經驗後,建議自己找工作,不要太信任前同事;因為很多情況都是被抓去做墊背的。
8.如果有時間去進修(品管、勞安或作業主管),有證照又有工作經驗,薪資會更好,讓自己有選擇權,而不適被選擇權。
9.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幫助,祝福你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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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認為,應該是人,事,物,視為獨立事件,不論受多少訓練,必須要知道出外求財,本是本能,沒有人礙於情份,基本上工程是看結果論,個人的建議可以離開了公司,畢竟這行業有許多不同文化,因人而異,故未來的機會還是有的,當學習的經驗,營造業畢竟是講究進度與品質的地方,希望這樣的解釋能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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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當有不符合勞基法或本人已經無法負荷而溝通無效時,請謹慎評估,這樣的狀況,您能承受或能承受多久? 如答案是否定的,保留能量給下一個機會吧.

所有的辛苦與磨練,都不會是沒有意義的,在未來的某一個時間點,這些經驗與學習,都會默默的幫助您應對其它挑戰.淬鍊更優秀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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