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9/11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因生病無法報到,需要給公司看診證明嗎

因為突然生病無法如期報到(延後報到)
在還沒與公司簽任何的合約(尚未為員工)之下被要求需要看診證明可以不予理會嗎?
他們會要是因為不信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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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您好,

若有延後報到的需求,最好的方式是盡早與企業承辦人員or用人部門主管溝通並事先達成協議,以確保您的offer在延後報到的情況下仍為有效,而盡早通知也表現出您的專業和負責任態度。

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ex,意外、天災、急病...)而無法如期報到,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都要保持專業和尊重的態度,若主動提出可提供相關證明 (如醫生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據),的確有助於幫助建立您的突發狀況是合理的信任基礎,但不能保證企業可以無限期保留職位給您。畢竟企業需要了解您的情況是否合理,也需要足夠時間來妥善安排工作和人力資源。

總之,如果您對企業的要求或政策有疑問,不要害怕提出問題或要求進一步解釋,因為與企業保持開放和誠實的溝通,遵守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將有助於更好地處理延期報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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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他們會要是因為不信任嗎?
A:有可能有外加這因素。但就算他們(直接對你的窗口)信任你也可能會要。
承辦的 HR 基層人員,要向他上面的 HR 主管解釋 「人為什麼沒有來?」。
然後這個 HR 主管,還要再去向用人部門主管說明 「我要的人為什麼沒有來?」

3人拍手・

1 您的問題摘要:
提問者因生病無法按原計劃報到工作,擔心是否需要提供公司醫療診斷證明,並擔心公司是否因此不信任。
2 關於需要提供診斷證明的問題:
根據法律,公司通常不能要求您提供診斷證明,特別是在您尚未簽署正式雇佣合同之前。公司應尊重您的隱私權並等待您康復後再討論入職事宜。
3 延後報到的情況:
如果因生病原因而需要延後報到,建議您儘早通知公司,誠實地說明情況,並提供預估的復原時間。大多數公司會理解這種情況並給予支持。
4 公司的信任:
通常情況下,公司不會因為您的生病而不信任您。但建議您在日後的工作中表現出專業和負責任的態度,以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
5 提供證明的情況:
如果公司堅持需要診斷證明,您可以咨詢公司政策,但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您有權保護您的醫療隱私。
6 總結:
在您尚未成為公司員工之前,公司通常不應要求您提供診斷證明。保持坦誠和專業,將有助於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
7 祝福您:
祝願您早日康復,順利開始新的工作。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隨時提問。

2人拍手・

您好
我覺得思考方式應該回到一個原點
是誰主動提無法如期報到~答案是您~
既然是您提出無法如期報到
若您在乎這職位,當然就應該"主動"給出合理的證明
HR的要求是合理的阿~
不然他們怎和需求單位回應人員無法如期報到?
人家也會質疑他們口說無憑.
您說是不是呢?

以上提供您做參考 ,更祝您身體早日康復

2人拍手・

您好
如果您因生病無法前往錄取公司報到,建議您一定要主動與HR或用人主管聯繫並說明原因,如果能出示看診證明會更好,這是展現您誠實與負責任的態度

雖然不一定能保證企業會保留職位給您,但是至少您能留給原錄取公司誠懇負責的好印象,祝您早日康復!

2人拍手・

您好:
這個問題其實有兩個層面,就勞動法規來看,勞工是沒有義務要於到職前提供就醫證明佐證;就企業人資管理來看,願意提供就醫證明換取延後報到是積極負責的表現。
那麼您想要到職就任的渴望度有多高呢?還是您從這個事件中感受到公司的管控度高到讓您覺得彼此三觀不合,已影響到職意願了呢?思考一下,您會有屬於自己的答案。

2人拍手・

首先回答問題:需要提供,不然怎麼知道你不是在說謊呢?這跟信任沒什麼關係

感受到題主的疑惑應該在於自己不想去這個公司,為什麼還沒入職還要提供病假證明感到不解,建議題主如果不想去也不想配合可以直接拒絕offer的,不用糾結,如果想去的話,建議雙方溝通後提供已打碼材料,後期工作最好也是信任公司為主,了解公司規章制度,避免自己被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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