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因生病無法報到,需要給公司看診證明嗎
因為突然生病無法如期報到(延後報到)
在還沒與公司簽任何的合約(尚未為員工)之下被要求需要看診證明可以不予理會嗎?
他們會要是因為不信任嗎?
您好,
若有延後報到的需求,最好的方式是盡早與企業承辦人員or用人部門主管溝通並事先達成協議,以確保您的offer在延後報到的情況下仍為有效,而盡早通知也表現出您的專業和負責任態度。
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ex,意外、天災、急病...)而無法如期報到,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都要保持專業和尊重的態度,若主動提出可提供相關證明 (如醫生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據),的確有助於幫助建立您的突發狀況是合理的信任基礎,但不能保證企業可以無限期保留職位給您。畢竟企業需要了解您的情況是否合理,也需要足夠時間來妥善安排工作和人力資源。
總之,如果您對企業的要求或政策有疑問,不要害怕提出問題或要求進一步解釋,因為與企業保持開放和誠實的溝通,遵守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將有助於更好地處理延期報到的情況。
Q:他們會要是因為不信任嗎?
A:有可能有外加這因素。但就算他們(直接對你的窗口)信任你也可能會要。
承辦的 HR 基層人員,要向他上面的 HR 主管解釋 「人為什麼沒有來?」。
然後這個 HR 主管,還要再去向用人部門主管說明 「我要的人為什麼沒有來?」
1 您的問題摘要:
提問者因生病無法按原計劃報到工作,擔心是否需要提供公司醫療診斷證明,並擔心公司是否因此不信任。
2 關於需要提供診斷證明的問題:
根據法律,公司通常不能要求您提供診斷證明,特別是在您尚未簽署正式雇佣合同之前。公司應尊重您的隱私權並等待您康復後再討論入職事宜。
3 延後報到的情況:
如果因生病原因而需要延後報到,建議您儘早通知公司,誠實地說明情況,並提供預估的復原時間。大多數公司會理解這種情況並給予支持。
4 公司的信任:
通常情況下,公司不會因為您的生病而不信任您。但建議您在日後的工作中表現出專業和負責任的態度,以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
5 提供證明的情況:
如果公司堅持需要診斷證明,您可以咨詢公司政策,但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您有權保護您的醫療隱私。
6 總結:
在您尚未成為公司員工之前,公司通常不應要求您提供診斷證明。保持坦誠和專業,將有助於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
7 祝福您:
祝願您早日康復,順利開始新的工作。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隨時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