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18/6/6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加班總時數計算原則
1.三個月138小時,每三個月是公司一套或每個員工一套?例如:A:1.2.3月,B:2.3.4月
2.補休折算標準回推當日的工資和倍率嗎?
回答 1 則
1.【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1項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但書所定每三個月,以連續三個月為一週期,依曆計算。
舉例而言:雇主經徵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每三個月彈性調整延長工作時間,約定自107年4月1日起,依曆連續計數至同年6月30日止為一週期;下一週期自為7月1日至9月30日止。
2.補休折算標準回推加班當日的工資和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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