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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2/12/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正在考慮是否拿完年終就走人還是撐到明年6/6滿一年再準備離職

我在宜蘭一間小醫院精神科工作也即將滿半年
而且獨立上線也已3個月
但都獨立上線每月薪水只有30000(扣掉勞健保只剩不到29000
護理長一直拖不給我正式簽約
整天找理由說我能力不足
既然我能力不足為何還讓我卡班3個月?
想請各位學長姊給我意見
有滿一年再走的想法是履歷有一年工作經驗會比較好看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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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學弟/妹 您好:

遺憾的必須老實告訴您,雖然對待初入社會的新鮮人較寬容,但目前台灣的就業市場通則還是會期許求職者能有至少完整一年以上的經驗(如果可以滿三年會更好,才會被認可為該行業熟手),認為這代表穩定性和忠誠度較佳。就連我已出社會工作十多年來說(最近兩份工作也都各自有待滿將近3~4年才轉換),近期面試時仍有企業主希望我解釋為何先前有未滿一年的工作資歷存在,我當下內心真是黑人問號......。因此,如果可以,待滿一年再離職,會讓您在面試新工作時,少被質疑一些些。

但就您所述的目前工作情況(被延長試用期、薪資不高),是否值得待滿一年,則是您需要思考的問題。畢竟工作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錢,肚子要先填飽了才能談理想,目前的薪資是否能應付日常生活所需呢?其次就目前的勞基法而言,其實工作的第一天即可視為"正式員工",只是勞資雙方可於合意下簽訂勞動契約約定試用期時間,若需延長試用期則以一次為限,試用期整體不宜超過6個月,所以您目前已經快滿半年,其實也的確差不多該思考自己的去留了。
https://hunter.104.com.tw/zh-tw/articles/71326

https://blog.104.com.tw/extended-trial-period/

如果護理長仍然覺得您不適任,記得索取非自願離職證明和資遣費,畢竟如果年前離職,您不一定可以領到年終獎金(需視勞動契約而定)。

最後需請您思考的部分是,現職工作環境人際關係、學習環境、職涯發展是否具有長遠前瞻性的發展空間呢?如果仍有優點值得留下,也許就再努力一下撐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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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

整理一下您目前的狀況:
(1)工作滿半年,且獨立上線超過三個月,
(2)目前還停留在試用期,尚未轉為正式員工,且原因不明~

好奇的是,您的護理長是怎麼和您說的呢?
當然,第一時間聽到對於自己的批評,相信任何一個人,都不會太開心~
不過,或許靜下心來回想一下,自己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可以再改善的~
如果您覺得自己已經盡全力,但還是得不到認同,那麼建議就直接走人吧~

俗話說:做人不要一年換二十四個老闆,
能夠有至少滿一年的工作經驗,帳面上當然會好看一些~
但,良禽擇木而棲;工作不愉快,或者不適合自己,
趁早離開,尋找下一個工作會是個比較好的選項~
工作時間不長,這一點是可以說明及解釋的~倒是不用太擔心~
況且,如果只有某一個工作有這個情況,
HR應該是不會覺得您的穩定性不佳的^^

綜上,個人的建議如下:
現在開始找下一份工作,領完年終後就轉換跑道吧~

祝您工作順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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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您好,辛苦了。重點不在半年或一年或是多少時間換工作。

重點在

1. 護士長說您的問題您是否真的都已經改善了?
否則換到新醫院是否還是會被唸到同樣問題。

2. 您是否已經有收到別家醫院給您的offer ?
條件是否有比現在好? 好就換阿。不然在這上班每天都不愉快。

建議您現在要做的是,
1. 把前護理長出您的問題一條條紀錄下來,
自己檢討是否改善,甚至和資深前輩請教討論如何改善。

2. 現在去投履歷,找到好工作比較看看條件,
有問題需要請教再上來討論。

若是剛畢業離開學校到職場的確會有個過渡陣痛期,
建議要虛心接受前輩的指點,以後回想這些人都是您成長過程中的貴人。

至於試用期的問題,我印象是只有過或不過,沒有所謂延長試用的,
這部分有待HR或法律專家解答。

祝 如意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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