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ddenImg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經歷較短的工作經歷不建議放在履歷上嗎?

1.這個月開始待業
2.前一份工作是自願離職的,
連兩份都是只有待3個月
第一份是產品別的關係離開
第二份是因廠區敢建置所以制度
            都未完善而離開
但因兩間公司都屬於我履歷上較為大間的經歷,請問是我應該剔除這個經歷嗎?

回答 3觀看 228
回答 3

1.建議保留經歷的情況
A.應聘職位高度相關
如果這兩份工作經歷中涉及的技能、職責或行業與您應聘的職位相關,可以將其保留下來,並著重描述與職位匹配的部分。
例如:若您在其中一份工作中參與了某項專案,並累積了相關技能,即使只有短短三個月,這些經驗仍然有價值。
B.公司知名度較高
如果這些公司是行業內有名的企業,保留經歷可以提升履歷的整體吸引力,特別是在早期職業階段,這些品牌效應對展示您的職業背景有幫助。
C.能合理解釋短期離職原因
若您可以用專業的方式解釋短期離職原因,例如「因產品線結束或組織變動導致」,並強調您從中學到的技能和經驗,那麼保留經歷並不會對您造成負面影響。

2.總結
如果兩份工作能為您的履歷加分並與應聘職位相關,建議保留並做好正面表述;否則,可以省略,並以其他經歷為主。

你好
個人會建議留下相關經驗足跡,並充分說明離開的理由,最好是不能歸咎個人本身的理由為佳,上述二個理由,雖非個人因素,但你是否有機會充分表達意見?來幫助公司改善或調整,這也是很重要的部分。唯部分工作,很重視忠誠度及工作態度,常換工作是會被扣分的,所以為何離開?是重要的,以上個人拙見。

個人淺見:

若未滿1個月的經歷,建議視作求職期間,不要放到履歷上。

滿3個月的經歷,還是不希望出現在履歷上,老實說就算公司在大、職務內容再充實,我都不會認為有幫助。但要真的有,建議還是放上去,後面被問出來就尷尬。離職原因建議要花點精神去著墨。

近 2000 位各行各業的 Giver 解答

還可以一起加入討論唷!

還沒有 104 帳號嗎? 現在去註冊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