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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訊供參考
防疫照顧假,是SARS時就公佈的,支不支薪由公司決定
但假,是一定要準了
教育部的新聞稿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F430DC0E892811A6
教育部表示配合指揮中心開學延後之決策,基於12歲以下之學童乏人照顧,若家長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受雇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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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新聞挺清楚的可以參考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317256
1.申請資格:
雙薪家庭家有12歲國小以下兒童,無法安排至幼兒園、安親班者,父母其中一人可提出申請。
2.申請期間:是2020/2/11~2/24,最多可申請
14天
3.申請假別:
不可列事假、曠職或扣全勤,雇主可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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