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試用期做不到一個禮拜該寫上履歷嗎(第一份正職)
在一家海空運物流公司擔任空運進口操作人員,工作不到五天就提離職了,未來想當票務人員或地勤,之前想說先試試看空運物流,想知道會不會有哪幾個點和地勤有相關,做了也發現要了解很多英文城市代碼(對地勤和票務有幫助),因為要檢查報單資料,從中我也知道空運物流的SOP、查單、追貨等等,收穫也不少。久做的話我覺得對我理想工作沒太大幫助,在加上公司是星期一到五上班 六是輪班 日是休假,還沒進入職場前想說星期天有空好好準備證照、地勤,沒想到星期日也是隨時要注意一下通知,可能有突發狀況需要馬上找資料出來,有放假跟沒放假一樣,所以選擇離職,再找到第二分工作前好好充實自己,但做自傳、履歷裡的工作經驗,或是面試該不該提到有做過這工作?我怕我只做四天,會影響接下來要找的工作….
回答 2 則
您好,
履歷自傳上該不該提,要不要放的原則就是要考慮和拿到職缺工作有沒有幫助,只要有幫助的,都要盡量把心得、學習到的表現出來,至於不相關的就輕描淡寫帶過就可以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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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四天的話不需要提。但趁這次的機會,應該好好思考下份工作在面試時該問清楚什麼事?該了解哪些與您的理想會有差異?才不至於應徵上喜歡的票務人員或地勤,卻又馬上離職的狀況產生。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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