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4/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請益 公傷假 與普通病假之差異

各位職場前輩您好,
目前在飯店廚房工作,前幾天因不小心被刀劃傷手指 目前正請公傷假 修養中,目前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主管告知目前請的假以 "公傷假"來計算,但上網查了一下發現有公傷假 及 普通病假兩種
這兩種有其差異嗎? 比較細節的內容文章沒有因此來這請教。
2. 理賠的部分是分勞保 健保兩種嗎? 其實我都搞糊塗了,我知道後續繳齊診斷證明及救診記錄等等的能後續理賠 但是這部分是屬於哪一塊的理賠我就不清楚了。

謝謝

回答 1觀看 1466
回答 1

你好:
1、公傷病假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規定略以:「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2、普通傷病假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3、理賠的部分是分勞保 健保?
(1)健保不是理賠,請看106.04.24 ─ 職災勞工以健保就醫,可向勞保局申請退費!請看這個網址說明 https://www.bli.gov.tw/0022484.html
(2) 勞工保險條例第二條 勞保的職業災害保險:分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四種給付。
傷病、醫療給付,請查詢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至第57條

對了,可以問一下公司是否有投保團體意外傷害險,一般都是可以有限額1-5萬元理賠,要看公司是否有投保以及投保多少額度,這是每個公司額外幫員工投保的,不是每一家都有,但大部分公司是有投保團保的!

祝福早日康復

2人拍手・
1人肯定

查看1則回覆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