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公司提供的資料,規格填錯造成客訴並且賠償。現公司要求我負責
請問公司是食品公司,剛進公司三個月,月中中秋節
做買一送一活動,但因為提供紙本的規格有誤,我們不知情
的情況下上架至平台。並有客人訂購,並要求一定要履行。
現在經理硬要我來負責賠償,因為我是平台負責人,但當初打上資料的是部門助理。請問賠償責任是由員工負責嗎?
是公司先提供錯誤資料才造成我們失誤,為何是我要賠償損失金額?
回答 2 則
您好,
要先檢查一下當初雇用條約是怎麼簽的,另外就是要到勞動部詳細查詢一下責任歸屬的問題,因為這會牽涉到法條,證據,細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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