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無工作經驗31-35歲
提早簽了離職自願書有壓日期,是否無法在日期前早離開?
1/24提離職,說做到2月底,目前還有8天班,主管以怕忘記為由讓我提早幫他簽了裡職自願書並壓了2/28號,因為工作上的事情受不了只想做到1/17是可以的嗎?

您好
有依規定提前提離職就好 .最後工作日可以跟公司協商. 提供你幾個面向 .你參考看看.
1.要提前離開 .那你交接完了沒有 .如果有依規定確實交接 .那你可以跟公司提 .因為已經交接完了 .相信公司也不希望你每天進來沒事做在那到處聊天 .是不是可以提前離開. 反之 .如果沒有交接完 .還要提前離開 .那不是在這最後你還把你自己的名聲搞壞(沒有交接好人就落跑...) ,你覺得這樣值得嗎?
2.自己心態的調整 .你都已經確定離開了 .依規定做就好 .那怕是沒有好臉色看 .那怕是故意刁難 ,自己忍一忍笑一笑就過去了 ,沒必要放心上 ,也許看你越在意 ,越失落 ,也許就中他們的計了 ,叫你做什麼 ,大聲回說好 ,念你 ,就笑笑回說是 ,就算你再怎麼做不好 ,沒達成 ,又怎樣 ,難道會不讓你走嗎? ,狗要咬你 ,難道你要去咬狗嗎? ,都沒剩幾天了 ,你的心思要放在下一個工作上 ,不是嗎? ,為何還要被現在影響呢?
3.如果真的遭遇違法的事 ,自己就收集相關證據 ,據理力爭去爭取 ,但前提是你自己要先做好 ,這你不用擔心 ,例如 ,你依規定做交接 ,但卻被消極抵抗不交接 ,或沒人交接 ,那你自己就要反應 ,你可以在離職單上寫 ,某年某月某日已將相關資料提出 ,但主管拒絕交接...,自己拍照留底 ,萬一有問題 ,你有相關證據可以提出(不是你不交接) ,這只是舉例 ,很多東西你自己要多保護自己.
4.如果你有特休 ,你也可以排休 ,特休是自己排的 ,沒有不能放(不准放) ,所以你也可以排特休 ,最後一天在進公司還東西和識別證. 如果沒有特休 ,你也可以請事假 ,也沒有法條說要離職的人不能請事假 ,你總會要去找工作和面試 ,你總會有自己的事要安排和處理 ,這都是你的權益 ,你不用擔心.
5.以你提供的年紀31-35 ,你應該也有工作經驗了 ,台灣的職場不大 ,要如何做好好的END也是很重要的 ,不管爽或不爽 ,好或不好 ,高興或不高興 ,這一頁都翻過去了 ,不管為何要離開 ,自己要放下了 ,當你不再上心 ,你覺得環境和人會影響你嗎? ,好好趕快安排好下一份工作才是你的重點是吧 ,自己真的要好好調整一下自己 ,調整方向和重點.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您好,
公司不是監獄,沒有任何人可以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你可以請病假、事假、生理假,可以得Covid / 流感 需要居家隔離,但要考慮清楚代價。
1) 工作是否交接清楚,好聚好散
如果您是在專業領域工作,圈圈很小、業界很小,總是要留一點給人家探聽,未來找下一份工作,公司很可能要請您提供推薦人,前面鞠躬盡瘁,後面扯破臉 提供不出推薦人,真的不划算。
2) 薪水被打折扣
如果工作是算時薪,或者事病假不給薪,那就等於提前離職了,最後薪水結餘會打折扣一些。
以上,提供您參考~
您好:一般離職宣告最高也就30天,簽到超過這個時間代表你至少工作了3年以上,有必要為了一時的意氣而更動離職日前嗎?若真的工作不順心建議可以請假遠離工作,調適好心情去承接後續新的挑戰,畢竟你的未來在後期,轉換個心情去看現在的事物,你會有不同的見解,亦能變成以後的經驗,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