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請問錄取通知發送簡訊內容是否有法律效力?
以下請教專家二個問題,謝謝!
A公司(已通知錄取)
面試時結束後主管有主動說明薪資
錄取後主管也要再打電話來說明詳細薪資結構
並同意報到當天還會再提供相關文件雙方確認
我口頭同意會如期於下周報到
之後人資就發送報到簡訊相關內容
包括報到時間/地點/需繳交文件資料
(不是一般offer letter,所以無法回覆)
請問此簡訊內容是否代表offer letter?
請問以上動作是否代表雙方勞動契約已成立?
(符合民法153條?)
因為過往錄取都是收到offer letter所以想要確認一下
B公司(reference Check階段)
預計明天會完成,
對A公司比較有興趣且交通便利
如果是這樣,還需要讓B公司進行Reference Check嗎?
您好,
是,雙方口頭就算達成協議了,而且還有簡訊基本上是沒問題,但可以再請問他們是否會發offer letter 。
至於B公司就讓他check,等錄取,條件談好再決定去哪家也可以的。
1. 面試時結束後主管有主動說明薪資,並同意報到當天還會再提供相關文件雙方確認,我口頭同意會如期於下周報到,簡訊包括報到時間/地點/需繳交文件資料。B公司(reference Check階段),預計明天會完成。
2. A公司簡訊包括報到時間/地點/需繳交文件資料,當您下週完成報到,並提供繳交文件,才算完成錄取,正式成為員工,所以錄取與否的主動權在您。
3. 對A公司比較有興趣且交通便利。
4. B公司進行Reference Check,就婉拒。
5. 下週記得攜帶文件資料,至A公司上班。
6. 祝福您。
請問錄取通知發送簡訊內容是否有法律效力?
"佐證證據"是有必要的,最好是書面offer 有明確寫薪資報到時間、試用期時間、手機通話內容錄音還原情況,不知道你會不會走到"勞資協調會議",如果會那現場就是 互相打對方臉(親身經歷),更進階可以撥打勞動部諮詢律師去了解。
祝福勞資雙方都能得到滿意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