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職涯迷惘中,是否該轉行離開法律圈,但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

1.位於台北的國立大學法律系及法研所畢業,畢業後陸續從事"間接"與法律相關的工作,如銀行"非"法遵法務部門的專員,商標專利業務(底薪+獎金)、法律研究員、智財管理等職,現職為"企業法務",是第一份與傳統法律相關的職缺,工作主要內容為審契約及開庭(處理訴訟事務),由於一直對法務工作毫無興趣甚至厭惡(不喜歡法律,但卻喜歡智慧財產權),但薪水考量只好嘗試看看,沒想到比想像中厭惡排斥。
2.沒有律師牌,畢業後很幸運,非業務類的工作平均月薪約47k,年資約五年,目前是第六份工作,將滿半年,
優點:主管是遇過最好的主管、同事也不錯,福利尚可,大公司有保障,主管不會逼迫要加班。
缺點:上班每一天都頭緊繃(生理自然反應,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公司成員幾乎是做10幾年起跳,不太習慣這樣的文化、過於厭惡與害怕目前的職務內容,導致身心出現狀況、職務內容本質需處理"紛爭"(很不喜歡跟人衝突的感覺,有種與業務單位對立的感覺)、有太多的文書作業(影印各類紙本卷宗、歸檔等等)、大公司有許多繁瑣行政流程、職務內容所致,同事們上班都常常嘆氣...(我自己也不自覺會嘆氣)第一次到這種工作環境。
3.英文很普通...,加強中,以多益要考到800以上為目標。

想請問
(1)是否建議轉職? 若不建議,該如何看待目前超級排斥的工作?(已經給自己許多心理建設與洗腦,但似乎沒有效果...厭惡感仍存在)
(2)若轉職,建議繼續在法律圈或是其他領域?
或當智財案件的soho族?或是挑戰其他領域的"業務"?
我非常喜歡與人接觸,喜歡動態一點的工作, 我想轉職,甚至想過做服務業,從服務生做起,但薪水偏低又怕沒有前景,會不會中年失業等等...或者從事"主持"領域的工作,但一樣有一開始薪水偏低的情況,不確定突然跳,是否會太冒險?服務生及主持只有幾次打工性質的經驗,並沒有從事正職過,會否不如所想像?。
(3)由於之前五份工作僅有業務性質的工作滿一年,其餘接近一年但未滿,擔心穩定性不夠,履歷會不被看見,目前33歲,目前完全想像不到未來自己能成為"法務主管",但若想像自己是"客戶關係管理"主管,就很有熱情,身邊幾乎沒有轉行的法律人...,先前從事智財領域(非業務)非常開心,可惜後來因為人的問題離開,目前就業市場幾乎沒有單純智財管理領域的缺,因為體驗過做自己開心的工作真的會充滿熱情的那種感覺,我很願意為了喜歡的工作付出所有,自己很著急能繼續找到讓自己發光發熱的工作領域(身邊友人都是對法律有興趣且也從事法律相關,我也很希望能像他們一樣找到自己有興趣的工作),想盡快確立職涯方向,不要再跳來跳去,想累積實力。
(4)很排斥的感覺會因為"熟練"而變得喜歡嗎?(我聽過正反兩面的回答)
(5)有兩種聲音:一種是必須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財富才會隨之而來,一種是為了薪水,所有事物都必須忍耐,請教各位前輩的親身經驗?
結論:
處於徬徨迷惘好一段時間了,再有勞各位前輩解答。
以上,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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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看完你的問題以後,作為一個旁觀者,想跟你分享兩個概念:
1. 一個工作做不到一年,其實不太能自稱自己「了解這份工作」。不管是做智財、法律研究員、銀行專員、業務等等,都有每年的週期及不同時間需要完成的工作。你每份工作都做不到一年,還稱不上全面瞭解工作內容,就説自己喜歡或討厭過去的哪份工作,我是持保留態度。所以你說喜歡智財領域但因為種種因素離職,那麼你是否也有積極往這方向求職?如果你不喜歡現職,是否打算回到該領域?好像也沒有?104關鍵字下“智財”出現432個全職工作,是都沒有你想要的,還是你其實也沒你說的那麼想在這行深耕?
2. 剛出社會前一到三份工作不適應所以就換工作是正常,但是年過三十到第六份工作還覺得找不到方向(假設你要找新工作,去應徵新領域),我作為一個用人主管,會覺得那我找一個社會新鮮人可能比找你還有機會好好從頭訓練--以免我成為你的第七份「不如想像」的工作<--這就是為什麼如果一直換工作會在履歷上不好看的原因。
好的,鞭子鞭打完了,接下來講建議。
(1) 吾能先生從不直接建議詢問者離職或不離職。因為離職是你個人選擇,不會也不應該因為我們這些網路上的人說贊成或反對影響你的決定。但是,要不要離職,在你的案件裡面需要考慮幾件事情:
1.你為什麼工作?是為了錢?還是為了理想?學習到新事物?
想清楚為什麼很重要,因為它會影響你的求職方向。比如說,吾能先生換工作就是為了錢,所以我不挑工作,誰給我高薪我就為誰工作。
2.你並不算年輕,看看你的同儕已經成家立業了,你還想做幾次轉職嘗試?或者,你有什麼退路?
設停損點是你在職涯探索裡面重要的關卡。如果你沒有給自己壓力,那你就會無法下定決心好好做一份工作。
(2) 承前,你已不年輕,轉職前請先做好功課,確認你想做的工作是否跟你想像相同。例如:你想做主持,以前也做過,那你應該有門路跟從事相關行業的前輩聊一聊,問問你真正介意的點(薪水,工作內容,未來發展...)是否如你想像。
(3) 不管是哪個工作,如果要長遠發展(例如升客戶關係經理的管理職),都必然會伴隨超過專業的額外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文書作業、處理紛爭、冗長的會議及簽核流程--等等,這不就是你討厭的工作內容嗎?但很可惜,這就是發展工作及職能後必然會發生的現象。所以回到(1),你是為什麼而工作?
(4) 很排斥的感覺不會因為熟練而變得喜歡,但會因為「轉念」而變得不同。

難得發一篇語氣重一點的回覆,但我相信法律系/法研所畢業的人,對文字的掌控度遠較一般人強,會了解我們這樣說話的苦心。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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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份工作,沒有一份做滿一年,是非常致命的,這一點要先調整。不然您現在可以投履歷看看,看能找到什麼工作。

1. 法律系及法研所畢業,畢業後陸續從事"間接與法律相關的工作",如銀行"非"法遵法務部門的專員,商標專利業務(底薪+獎金)、法律研究員、智財管理等職缺,現職為"企業法務",是第一份與傳統法律相關的職缺,工作主要內容為審契約及開庭。
2. 是否建議轉職,當然不轉職。
3. 建議繼續在法律圈或是其他領域,不轉職留任企業法務。
4. 想盡快確立職涯方向,貴公司可能不會主動申張專利智財權,但難保哪天被控侵害專利智財權,身為企業法務不就執行讓自己發光發熱的工作領域,智財領域。
5. 排斥的感覺是心裡塞顆大石頭,不喜歡法律相關的工作除智財領域,想想看,過去五年,您的經濟收入靠什麼,不就是法律相關的工作。不喜歡但又可以撐五年,您不覺得奇怪。
6. 原因就出在單一專長法律相關,想轉轉不出去,那不如重新面對,您6年大學,5年經歷,先將心中的大石頭移位,讓工作有空間在心裡發芽,進而瓦解石頭,成為自己認同的法律人。大公司打智財官司,遲早。
7.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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