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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離職的時機點哪時候會比較合適?
剛入職幼稚園沒多久,發現自己不適合幼稚園這份工作,硬撐了3個月,想說過完年離職(本身自己沒有幼教經驗及學識),工時長(13小時)、薪資低(不到$25,000)、根本沒有休息時間,一天都在做事 站,到現在為止已經快4個月了還是一直在咳嗽都好不了,身體也慢慢生病,看了很多家吃了很多藥還是一樣久咳,連中午午休想要來休息也沒辦法(快4個月沒睡過一次午覺也沒坐著休息過),在繼續做下去我會崩貴,
但據我的了解,幼稚園提離職的時間點跟勞基法規定不太一樣,好像是學期結束前2個月要提出離職申請,
原本是想說過完年後第二天上班再提出離職 做到2月底,但怕說主管又說太臨時怎樣,所以想請教各位有在幼稚園上班過的前輩們,提離職的時間點大概哪個時段會比較適合?又或者我這樣的時機點提合適嗎?
您好
當初到職有簽勞動契約嗎? ,勞動契約你有看清楚嗎? ,如果當初就是寫薪資不到25000. ,那你當初是怎麼談的呢? ,你為何要接受呢? ,現在連外勞最低都領到基本工資 ,你覺得本勞會領不到最低基本工資嗎?(所以我才質疑你當初是怎麼談的 ,以及你為何要接受?) ,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27,470元 ,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83元 ,這你應該要清楚喔,
再來就是自己的身心靈問題 ,沒有人希望受傷 ,身心靈的問題就應該交由專業的醫療來治療 ,該復健的復健 ,該吃藥的吃藥 ,工作只是一時的 ,自己的身體自己要照顧 ,沒有人希望上個班還一身病痛 ,自己要去思考和調整 ,不知你過去有無打工的經驗 ,每個工作都是辛苦的 ,每個職場也是有工作的規範 ,舉例 ,公車司機就不能中午12點就把車開到一半就停在路邊先去休息吃飯 ,例如護理師就不能在上班時間發藥發到一半就先去休息吃飯 ,例如餐飲服務人員也許就不能休假日和連假(因為假日是最忙的時候)...,個人認為每個工作都是辛苦的 ,只是有些辛苦別人是看不到的 ,這你也要清楚和調適.
再來是離職日期 ,如果勞動契約上有寫 ,就依勞動契約 ,如果公司有相關規定(辦法) ,就依公司相關規定 ,如果只是園長說 ,或是誰說 ,請她把依據提出來 ,大家依規定做就好 ,如果有違法 ,你可以去詢問各縣市勞工局等單位 ,因為有些特殊的職業(例如醫護或教師...等) ,為了保護病人或學生相關權益 ,當然不可能說離職就馬上能離職 ,但也不是永遠就把你拖下來不讓你走 ,這還是有規定的 ,大家依規定做就好 ,建議你可以跟主管提 ,並將自己不適應及身體的狀況誠實告知 ,大家好好談清楚就好 ,相信幼兒園應該也不會為難你 ,畢竟如果讓你拖著病體來服務(造成幼兒園觀感上不好) ,又或是因為你已無心繼續服務(造成教學上的疏忽)...,那這些風險他們就要承擔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1.已薪資來看 應該是已經違法
2.私立學校、私立幼稚園、托兒所、私立相關教育事業適用勞基法嗎?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DEDF5DCB0A26A46&sms=87415A8B9CE81B16&s=F2FD535E11DEB99D
有任何勞資相關問題 都可直接打電給當地勞工局詢問~
晚安,
身心健康,千金換不回。
建議直接提出離職申請,和資方談談您的預期,才有保住健康身心可能。
主動列出3個離職日期給資方選,例如:
1、2/29
2、3/15
3、4/1
日期請依您實際可接受為主,提出後,離職就會是確定方向,只剩早或晚的問題。
以上建議供參,事不宜遲,祝福您留得健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