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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想問關於勞資雙方被雇者權益問題

目前職業為美睫師
底薪1萬 雇主抽7成 工時10小時
目前剛入行兩個月,月薪不到兩萬
原本說每週日固定休假 每月還可另選2天休假日,上班兩個月改口月休六天!
加班時間僱主沒有給加班費
年前是美業的大月,老闆臨時告知除夕前十天都不能休假
也有提過要訂制服 如果離職要繳制服费用
想询问上述内容 雇主是否违法勞基法?
因為有跟老闆反應,老闆都用服務業都是這樣,0底薪,塘塞我,但我認為該給的加班費至少要有
抽成部分僱主說包含場地、客源、材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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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你的敘述裡有不少問題需要釐清,目前很難從有限訊息回答,我會建議妳準備好你上手的所有資料,到當地的勞工局(勞動局)諮詢,將你的問題整理好一併提出。
你可能需要準備的東西:
聘僱契約、勞動契約、合約書…
勞保健保勞退加退保紀錄(可以線上或臨櫃勞保局申請)
薪資單、電子薪資條、薪資匯款入帳紀錄
與公司聯絡紀錄ex.line對話紀錄、EMAIL往來、書面通知、其他…
(若有更好)排班表、出勤或請假紀錄
公司制服扣款規定、扣款同意書

「老闆都用服務業都是這樣,0底薪,塘塞我」,100%亂講,老闆不懂勞基法,有加班事實要給加班費,這是勞基法規定!

制服是勞基法規定不能跟員工收錢,跟員工沒關係,那是資方必須負擔的,100%跟員工沒有關係,如果收了就違法,變成一個證據!

休假是一個月至少八天,沒休八天就是其他天都是加班,要請假可以,不能請假是100%亂講!

不清楚可以電話詢問或是親自到勞工局都有專人解答!(裡面有專門人員)!

勞資雙方要遵守的規則就是勞基法,不遵守就勞工局見,時間寶貴,不要浪費,這種不遵守勞基法的公司本身就是不對,去找遵守法律的公司,長期在這種亂七八糟的環境對自己健康不好,健康無價,願意遵守勞基法公司一定有,自己的時間無價,不必跟這種公司一般見識,離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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