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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4/20 14:48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想轉換跑道,該怎麼提離職?生涯規劃?

目前工作中,已經入職五年半,最近想提離職,但因為還在找工作,因為長官是不會輕易放員工離開,我是該怎麼辦?因為需要一個月前告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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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您好
沒什麼放不放人 ,難道還會關門放狗不讓你走? ,大家依規定做就好 ,以下提供你幾點 ,你參考一下.
1.依規定提前說 ,既然已經決定要離職了 ,當然要做好自己該做的事 ,要提前說 ,符合規定 ,也讓公司有時間反應 ,當然公司也會啟動慰留或徵才 ,那你自己就要先準備好說詞 ,畢竟好好的交代 ,好好地做好END ,這也是很重要的 ,至於離職原因 ,其實大家也心照不宣 ,也是走個過場而已 ,不管是想休息一下 /想去其他產業看看 /想再去挑戰 /薪水比較高...,自己都要好好交代清楚.
2.依規定拿離職單 ,確定最後工作日 ,做好交接 ,這也是最基本的 ,自己要依規定做好交接清冊 ,做好交接 ,如果公司或主管拖延 ,自己往來的郵件/訊息/LINE對話...,你自己都要保留 ,萬一真的有問題 ,你也有證據可以提的出來(例如自己已在X年X月X日 以郵件通知主管 .但主管都沒有回覆 ,所以自己又於X年X月X日再次LINE告知主管) ,所以 ,那這是誰的問題 ,不就很明顯了嗎?
3.所有的交接清冊自己都要留 ,很多都是會用技術性的阻擋 ,例如沒人交接 ,或要等到新進的人交接完再走...,這也是一樣 ,自己如果有提早說 ,是主管自己不安排 ,或是公司找不到人 ,那問題當然就不是在你(所以你要留哪些證據呢?) ,不是說一定會發生 ,自己多保護自己也是正確的.
4.好好的跟主管談 ,不要以為主管很硬 ,或是覺得談了也是浪費 ,既然你已經決定要離開了 ,也許大家做不成朋友 ,但也不要變成敵人是吧 ,自己找時間好好跟主管交流 ,也聽聽他的說法 ,也很認真地說明你想要離開的原因 ,畢竟要離職也不是一天二天的事 ,一定是有原因日積月累 ,也許是為了更高的薪水 ,這也OK ,出來工作誰不是為了錢(難道要做慈濟嗎?) ,個人認為自己說清楚講明就好 ,至少自己有做到了好好說明 ,也希望能得到祝福.
5.要離開了自己要低調 ,有很多人 ,要離開了最大 ,心情開始放鬆了 ,開始跟別的部門聊天了 ,嘻嘻哈哈什麼話都說...,這樣也許就不是很好 ,自己在當一天和尚就撞一天鐘 ,不是因為離職了最大 ,就什麼都不怕了 ,如我上面說的 ,自己要做好自己 ,保持好關係 ,現在也有很多公司會打電話到前公司去做徵信 ,雖然不寄望一定要幫你說好話 ,但也不要落井下石是吧.
6.現在已經不是情嘞 ,或是不放人走...,如公司有違法 ,建議提醒公司 ,例如 ,用郵件告知主管和人事 ,自己已經口頭或書面提出了離職 ,但未有任何回覆 ,提醒公司不要違法 ,若真的危害你的權益 ,自己可以有證據去檢舉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只要自己行的直 ,坐的正 ,自己就不要擔心太多.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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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不管您有沒有找到工作,若想離職的意念是明確堅定的,那就依照公司規定提離職,一個月後離開。

"長官是不會輕易放員工離開" ?! 也許您擔任重要職務,主管要找到與您交接的人不容易,但只要您依照公司規定,並與主管協調,雙方各退一步,例如延長為一個半月,給主管一點招募新人的時間,也許可以達到共識。

這些都是無法避免的過程,但總是要提出,雙方要好聚好散。越是逃避只會拖延您個人的生涯發展。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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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其實一切只要依照勞基法上的交接期30日即可。雇主是沒有不放人的選擇,反倒是如何好聚好散,未來新公司作背景調查時,也有前公司好長官或好同事可以幫忙,這倒是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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