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弘2020/10/29
全聯福利中心 PT時薪工
31-35歲
年過30想找個兼職做,待業半年投履歷都無回應
今年31歲了,自己且是"輕度身心障礙者"
2019年夏天在縣立醫院"確認"患輕度精神病.
2018年六月在全聯工作,有兩年無外面職場隔絕了.
難道那些企業老闆或主管
想要二十幾歲年經人嗎?
還是30歲有五年以上經驗老道的人?
我兩者卻都不是!
對求職有點迷惘了
回答 1 則
Hi 您好
關於“輕度身心障礙者”、“輕度精神病”與職場的關係,想與您分享在下輔導的個案:某位國際知名企業的高階主管,因為工作壓力而有中度憂鬱症,但他仍邊工作並努力克服到可控制,最近已經不必再用藥。
對內:不論際遇,人生是克服自己的過程,可以接受別人的體諒,但還是只有自己才能化解,自己就是自己的解藥。
對外:國家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不照比例僱用,就要繳代金給政府,搞得人資很頭痛;故以您“輕度身障”是很有就職機會的。
有工作機會也要有職能才能擔任,重新盤點自己的能力,加入踏實工作的行列吧!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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