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連續任職公司解散,失業補助疑問
1.23年11月底 公司裁撤部門,故12月申請失業補助
2.今年25年1月底時,因公司經營不善,公司解散
第一次領三次補助後.於24年6月入職新公司,並申請提早就業
我想請問我第二次還能申請失業補助嗎?

回答 4 則
您好
你給的資訊有限 ,但是相關失業補助的確會有時間性 ,但也不知你之前認定的日期和次數...,建議你還是要直接與就服站的相關輔導員聯絡 ,畢竟他們那都有你的相關資訊(何時認定 /何時請領 /已請領了多少...電腦一查都知道) ,政府機會做事都是一板一眼 ,不會有幫你漏算或不給你 ,就算是不給你 ,他們也會跟你講原因或那裡不符資格 ,與其在這獲取資訊 ,建議不如直接臨櫃問會比較快 ,也能保護你的相關權益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 ,祝福你.
1人拍手
失業補助有相關的規定與條件,建議直接向申請失業補助的單位詢問,讓單位了解您的實際狀況,才會是最準確的唷!
第二次請領有個間隔時間的要求,您只有一年一個月我印象是不到,
建議直接打電話去勞動部或就近的就業服務站詢問。
祝 早日找到理想工作!
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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