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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上班一天提離職要付違約金嗎?
前幾天去了一個泰式精品舒療店工作,但是因為當時跟店長簽了一個合約,上面內容是說公司會先付一萬的技術費,之後會從我的薪水裡扣,如果沒有做滿6個月就要付違約金兩萬五,但是目前只有去上班一天,而且因為那天算職前訓練所以並沒有支薪,而且實際學習技術的時間也只有一、兩個小時而已,基本上沒學到什麼太多的東西,這樣的情況下提離職會有需要支付一萬的技術費跟兩萬五的違約金嗎?希望可以有人幫我解惑一下
在這種情況下,您需要仔細檢視當初簽署的合約條款,特別是有關違約金和技術費的部分。合約通常會詳細說明違約金的適用情況及條件。
首先,確認合約中是否有明確規定技術費的支付條件以及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如果合約中有明確條款說明,即使只上班一天仍需支付違約金,可能就需要遵循合約內容。
不過,您提到實際上只參加了短暫的職前訓練且未支薪,這或許可以作為與公司協商的理由。您可以嘗試與公司溝通,說明您僅進行了短暫的訓練,並未實際學到技術,看看是否有可能減少或免除違約金。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建議您諮詢法律專業人士或勞工相關單位,了解自己在法律上的權益及可能的解決途徑。
希望這些建議能對您有所幫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根據您的描述,您在泰式精品舒療店簽署的合約涉及技術費和違約金的約定,但您僅上班一天且未實際學習到什麼技術,以下是我的建議:
一、確認合約內容與效力
詳細閱讀合約條款:確認合約中關於違約金和技術費的條款,尤其是離職條件與支付技術費的相關規定。
確認合約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根據《勞動基準法》,違約金或罰金的約定需合情合理,不能過度限制勞工的權利。過高的違約金可能被視為不合理,無法強制執行。
二、違約金的適用性
實際情況與合約條款的符合性:您僅工作一天且尚未正式上班或學習到有價值的技術,這樣的情況下,技術費用是否合理需由實際情況判斷。
無薪職前訓練的考量:如果所謂的“上班一天”僅是職前訓練,且未正式支薪,這應不屬於正式勞動關係的範疇,違約金的適用性存疑。
三、與公司溝通協商
與店長或負責人溝通:向店長表達您的立場,說明您實際並未接受技術培訓或工作,且只有短暫的上班經驗,尋求是否能免除違約金的支付。
提供合理的離職理由:讓公司理解您離職的原因,以便雙方協商解決,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紛爭。
四、法律諮詢
尋求專業法律意見:如無法與公司協商,建議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以確認合約是否有強制力及支付違約金的合理性。
考慮申訴途徑:若公司堅持要求支付違約金且協商無果,可考慮向勞工局或相關機構尋求協助,保障自身權益。
這樣的情況下,是否需支付違約金取決於合約內容及雙方的協商結果,建議先了解合約的法律效力及與公司溝通,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