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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原公司和新公司健保疑問

在原公司壓離職日到3/31,老闆原先跟我說等他找到人,假日再請我回去上班帶新人,但我不想在新公司之後還要回來上班,好像沒有事情處理乾淨的感覺,最近有找到新人,但新人是4/1報到,而我的新公司是4/8要報到,我就和老闆提我可以延三天改做到4/3花三天時間跟新人交接,請問我需要和新公司通知這件事情嗎?因為當初和新公司是說做到三月底,不知道會不會有勞健保還是其他的問題,或是會給現在的公司帶來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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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是健保疑問:
健保的部分是由月底任職公司負擔健保費。
看描述:3月健保是原公司負擔,4月健保不管是4/3還是4/8異動都是新公司負擔,所以健保不會有問題。
至於勞保的部分,做到何時就該保障到何時,所以跟離職的日期一致即可。
問題中描述新工作報到是4/8,舊工作做到4/3,中間還隔著4天國定假日,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除非新公司要求變更,可以主動說明事實以示負責態度。
否則不需要特別提到,對新的公司來說,把原工作的交接完成跟接替的人教好也是一個負責任的行為,應該是加分的動作,想要說明也可以主動說明。
(若此二間公司有業務競爭或是同行、敵對、旋轉門條款的話,這種狀況則是建議小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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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您所敘述應該是對勞工而言,「勞健保的加退保時機」與「任務交接」兩個問題,謹提供個人見解如次:
一、勞健保的加保均應於勞工報到當日即應完成,無論申辦時間為當日何時,均於當日0:00生效,如公司有提供團體保險要看合約而定除外,至於退保勞保是依實際申報日為生效日,如遇假日公司應於次一上班日申報退保,檢附離職證明文件,更正為離職當日為生效日,目前企業多為三合一,差別在健保收費係以每月最末日之所在位置為收費對象,公司應該都是清楚的,只是如果是健保破月退保(轉出),未在月底前入職加保,就會收到國寶繳費通知單的。
二、至於和前東家的任務交接問題,分三面向來說明:
(一)必須說既已離職當然沒有「義務」去「收拾乾淨」,因為「雇傭關係」已經不存在,自然沒有「從屬性關係」,且萬一不幸交通出問題,十分可能會變成「職業災害」轉換為「個人意外」,屆時您看到另一副嘴臉的機率是很高的。
(二)邏輯上要看前東家是不是「如期」三月底將您退保了,透過情緒勒索要您「情義相挺」去「協助」交接,這是諸多政策運作邏輯上的錯誤,您訊息未表達離職日是不是延期到4/3了?如果是您還是公司員工,交接理所當然,不是就請參照前一說明喔!
(三)與新公司的雇傭關係發生日(4/8)無涉,並沒有知會的義務與必要喔!
以上供參。祝您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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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先恭喜你無縫接軌 ,既然你已經找到下一個職場了 ,你的重心和思考不是就應該放在下一個職場嗎? ,難道還要接受前家公司的情嘞或都是你沒做好交接?(找不到人進來接 /或要找誰交接 ,找不到人這又不是你的事) ,這你自己要思考 ,就你的問題回覆.
1.請問我需要和新公司通知這件事情嗎?---當然要 ,既然要以新公司為準 ,自己有遇到什麼狀況 ,都一定先告知新公司 ,也要跟新公司協調 ,因為以後你的職場是在新公司不是嗎?
2.因為當初和新公司是說做到三月底,不知道會不會有勞健保還是其他的問題,或是會給現在的公司帶來麻煩嗎?---離職會有離職證明和勞健保轉出單 ,新公司報到應該也會叫你交這些證明 ,勞健保的問題 ,建議你不須太過擔心 ,現在都是線上處理加退 ,且不太會有重複投保的情形(因為你都有勞健保轉出單 了) ,所以不需太擔心多繳或重複投保.
個人很能理解 ,你也希望能跟前家公司做好END ,不管前家公司怎麼跟你要求 ,還是要你自己答應不是嗎? ,你當初不也是依規定辦離職的嗎?(依規定提離職 /依規定寫離職單 /依規定做交接 ,上面不是有最後工作日 ,不是嗎?) ,還是最後工作日你沒寫 ,所以一直延後 ,因為沒人跟你交接 ,沒人跟你交接會是你的事嗎? ,公司也不會因為你一個人離職就要分崩離析了(是吧) ,如果你有那麼重要 ,那為何還要讓你走呢? ,所以自己真的不是很重要 ,建議說清楚講明白 ,你能做就做 ,不能做就說因為已經答應要去任職了 ,所以不方便 ,又或是自己已經都寫在交接清冊 ,這些事還有誰誰誰了解 ,可以請他先幫忙先手做... ,不管前公司用什麼方式情嘞 ,你自己總不能耽誤自己新公司的進度 ,萬一造成新公司對你印象不好 ,又或是新公司知道你還沒跟前家公司切乾淨 ,或是誤會你 ,那不是更不好嗎? ,相信你自己會去思考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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