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事實上這不是問題的!因為原本就是規畫轉換跑道,只能說一切都是如此剛好,不需要主動提出新的狀況啦!就一切如此就好。
會有差異的就是在是否要領失業給付的概念,如果要,就必須是在非自願離職次日(向地區就業服務中心報到)起算14日後就職的要件為準據,當然沒有這個問題自然是可以依約定時間報到喔!
以上供參。祝您順利!
您好,經了解過您的問題後,給予幾點建議如下。
① 但面試的公司還未知道我被資遣,面試當天要怎麼跟面試官說?
✍🏻 如果資遣的日期是在面試日期之前,建議若有被問到,就需要準備相關回覆進行說明,若資遣的日期是在面試日期後,那會建議以在職中進行回覆,要注意的是能力不足可能背後有很多種狀況,如果對方是需要即戰力,但您本身專業能力與職位仍有段差距,那也可能是因為公司教育訓練時間有限,所以被迫做出這個決定,這樣的話是可以被理解的。
② 原本在職中,有請假準備去面試,但突然被人事告知被資遣,理由為能力不足
✍🏻 其實您的問題重點除了面試回覆外,更重要的是錄取後的離職證明,一個正常運作的公司,會單獨資遣員工,最常引用的法條大概都是依照勞基法第 11 條第四與第五項,如果您順利被新公司錄取後,公司卻看到公司以第五項進行資遣,難免心裡會有所芥蒂,這時或許也可以考慮主動向公司辦理離職,在整體流程運作上會更單純些。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③ 突然被資遣,面試怎麼辦
✍🏻 說實話遇到突然被資遣,不管是面試的影響,以及後續錄取後的應對,確實都是個難題,但回到最基本的考量面,如何讓自己能夠在入職後,快速跟上團隊的腳步,並且透過請教前輩,自己還有哪些不足部分需要補強,讓公司感受到您的積極與努力,以爭取給予更多等待學習的時間,也是避免再次突然被資遣的關鍵要素。
👍🏻以上幾點是個人的建議分享,希望能夠解答到您的問題,如果您在職涯診所詢問過程中,有得到其想要的幫助,也希望您能把這份感激,轉為幫助身旁需要的朋友們,共同建立起職場【∞ 善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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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原本在職中,有請假準備去面試,但突然被人事告知被資遣,理由為能力不足
(1)能力不足,為勞基法中的不適任!不知道公司的資遣是否合法?不是公司想要資遣員工就可以用能力不足資遣的,是必須要有面談及給你改善的時間等等;符合最後手段原則!(你可以上網查詢資遣相關訊息)
(2)公司是否有提前預告要資遣你,而你敘說是突然被資遣,所以有可能公司也沒有在資遣你的前十天,通報勞工局(因為資遣要前十天通報勞工局),如果沒有通報,這是違法的,
(3)21-25歲,你在公司資遣你時,退保的前三年有累積投保就業保險滿一年?如果有,可以領失業給付
(4)不確定你以上的狀況如何?你能接受自己突然被資遣嗎?還是你早就想要離職,所以已經開始在面試?
建議你跟公司談談,看看能否改成是自己主動離職,不要留下一個資遣的紀錄在前公司!也怕之後,面試時,離職原因很難說明;也有可能之後的面試公司會進行徵信,如果是能力不足被資遣,那就對你比較不利!
2、但面試的公司還未知道我被資遣,面試當天要怎麼跟面試官說?
(1)我不能也不會教您說謊,但是假如資遣是事實,你又用別的理由跟面試官說,結果人資後來去做徵信,發現是你在說謊,那一定不會錄取!
(2)21-25歲,是新鮮人?
資遣你的公司有跟你說能力不足的狀況是甚麼嗎?你有檢討一下,為什麼會這樣嗎?是否真的有自己要加強的地方呢?可以告訴面試官,你自己檢討了甚麼?以後怎麼避免再放同樣的錯!(前提是你真的有檢討,而不是只是一個說詞),
祝福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