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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照規矩走,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因目前在台中X綺實業有限公司應徵上外派越南的財務工作,目前人也在越南,因當時網站上有標明福利"勞健保及意外險"結果進公司實習後完全没加保,發薪也没準時發,還要我自己催發薪資,實在讓人生氣,目前也跟公司提出離職,但都無人回應,而公司現在也開了我目前工作的職缺,我怕過完年後回工作地,公司找人交接,但提出離開時間是4/30,若公司提早找到人,會要求我們提早離開,因未滿外派3個月時間,又會在發薪時扣機票款(因這樣的事在前任有發生,目前當事人已向台中勞動局投訴協調)而公司本有要與外派人員簽約,但實際也未與我簽約,我不知要如何保護我自己的權益??我也不希望有其他人再被這家公司騙入上班了!
回答 2 則
您好:
我是104集團法務長蘇宏文律師,看到您的問題,試回覆如下,提供參考:
您的雇主於徵才廣告上標明福利"勞健保及意外險",卻於您到職時未予加保,您的雇主可能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不實廣告的規定,依同法第65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除上述情形外,如您尚有薪水未發或遭到苛扣未足額領受的情形時,建議您可參考前任者的作法,先到雇主所在地的勞工主管機關諮詢,若勞工主管機關建議您提出調解申請,您可依此辦理以為救濟。
另提醒您,未來如仍會有外派機會時,應先與雇主簽訂外派契約,就相關外派條件商議清楚,例如薪資發放幣別與是否兩地發放,國內勞保、健保、勞退是否得以繼續加保、當地商業保險、年度來回機票張數、住房交通如何補助等勞動條件相關事項,以保障自身勞動權益。祝您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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