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餐廳要求助廚、廚師一日試作,請問公司部份是否給薪?

抱歉,我是剛加入餐飲的小菜菜人資,
想問前輩們,一日試作的部分,是否需要給薪?
需要的話,應該參考哪一條勞基法呢?
不只是給薪,是否有更需要注意的部份?

我希望公司能夠不踩到勞基法的地雷,
成為更好的公司!

先感謝大家的閱讀,
希望能夠獲得具體的回答,
或是指出我不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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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你好

很榮幸你加入了人資行列,
我認為,
與其跟你討論法律的文字遊戲,
不如直接跟你分享實務面向的問題:

1.試作一日要不要給工資?我給你的答案是"要"!
而且不只要給工資,請你記得即時加保!

根據我的經驗,
餐飲業前輩們口中所說的"試作",
跟一般企業設計的"面試測驗"認知差異很大,
並不是透過模擬情境或實作技能測試來具體評核,
更多的是真槍實彈的上線運作一整天(尤其是內場),
從中去觀察是否好配合?個性合不合?懂不懂行?有多少料?

所以在此之前,
你務必要先向公司主管討論:
具體的試作內容是哪些?怎麼運作?評核標準?

日後,安排人員試作,也要具體告知試作的流程和工資。
(最好有文字和簽名同意)
已免產生無法處理的爭議!

2.如果公司堅持這只是面試環節的測驗,
那公司確實是可以不必給薪資的,
但是"一日試作"要說成是面試,
我認為還是有點牽強,
所以,
以下事情你最好要事先做好準備:
(1)提前告知面試者,將會有一整天的面試。
(2)簽訂面試同意書(內容要有完整的面試流程),確保雙方的認知一致。
(3)在求職廣告上或面試邀約上要有面試說明。

另外給你一些額外建議,
(1)向保險公司配合單日的意外險,所有面試者一律加保意外險。
(2)提供車馬費和餐費。

最後提醒一下,
人資在跟主管討論制度和法規問題,
真的很需要應對技巧,
千萬不要拿法規來壓公司,
你會碰一鼻子灰的。

若你需要更具體一點的文字定義,
兩者之間最直觀的差別就是:
提供勞務 VS. 環境觀摩

以上

祝 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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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勞基法沒有規定試做,由求職者與公司雙方面協調
1、在法令上不叫給薪,因為試作者,假設是來面試而已,不是公司的員工,那既然不是員工就不是用給薪這個詞,但公司是否願意提供車馬費,還是公司根本就是不願意支付任何費用?

2、我有遇過試做幾道菜?但沒遇過試做一天的,一天很久ㄟ
1)可能來試作的人不多
2)消息傳開對公司不利,因為要求職者工作一天,卻沒有給錢

3、請問是已經面試通過,錄取了,然後叫這個新人,先試作一天
如果是這種,他已經是員工,要付薪資,也就是你說的給薪,還有勞健保勞退等法定提撥等等,薪資就是你們跟員工約定的月全薪,然後去換算成日薪

4、還是求職者來面試,就要先試作一天呢?
有些求職者會願意,有些不願意,就如同一開始跟你說的,公司是否願意提供車馬費?車馬費多少就看雙方約定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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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說的 "試作" 指的應該是面試時的測驗,既然只是面試階段,就不用給薪。

就算入職了,在勞基法中並沒有所謂的 "試用期",只要是員工,都要依法給薪。

面試時的測驗,應該不需花費一天時間,盡量作關鍵試的測驗,例如基礎工、和觀念的交流等等。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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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做 如果是測驗能力的話

可當作 面試的一個環節

但如果正式工作 就沒有試做 這件事囉~

1人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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