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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3/8/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開職缺的單位已再次開職缺名額是原先錄取的人不適用嗎?

該職場在6月中旬公告開職缺名額也面試完及公告錄取人員,但在半個月甚至一個月該職場又再一次職缺工作內容(性質)與先前公告之職缺名額一模一樣,請問再次開職缺名額是原先錄取人員認為不適合這份工作請辭再公告徵聘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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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您好
有關單位的職缺又再度被開啟的原因,依據實務經驗會有以下三種狀況
1.求職者已經報到,但是發現與預期的工作條件不符,所以選擇離職
2.求職者尚未報到,但是因為有多家公司錄取她,所以選擇在報到前取消報到
3.缺人單位的相同職務不只一人,所以可能是另外一個既有員工離職,所以又開缺
4.缺人單位的組織擴編,所以進行開缺

大概實務上會遇到的就這四種,所以會建議先不預設立場,如果您對該職缺有興趣,可以進行投遞,避免喪失寶貴的機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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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呢? 可能如您所說, 但也可能人家缺額增聘...但有差嗎, 會影響你應徵或關注的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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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是的,有可能是原先錄取的人員未到職,也有可能是該員不適任,當然也有可能是組織擴編增加名額...

各種情況都有可能,如果您對那個職務有興趣有意願,就要把握這次的機會,趕快投遞履歷。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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