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第二次領失業補助問題?
24年年初被資遣 領滿了失業補助六個月
24年12月到新公司 到這個月因受到職場霸凌 忍無可忍提出在年後離職 公司不肯同意我離職 直接資遣我 因為怕不能再次申請失業補助 所以還沒簽
請問我簽了還能在領失業補助嗎?網路資料好像找不太到資訊 謝謝

您好
你給的資訊有限 ,但是相關失業補助的確會有時間性的限制 ,非自願離職也有相關的規定和通報 ,而且自請離職是沒有辦法領失業補助的喔 ,你之前的輔導員應該會跟你說過請領的相關資格和認定 ,建議你還是要直接與就服站的相關輔導員聯絡 ,畢竟他們那都有你的相關資訊(何時認定 /何時請領 /請領了幾次 /已請領了多少錢...電腦一查都知道) ,政府機會做事都是一板一眼 ,不會有幫你漏算或不給你 ,就算是不給你 ,他們也會跟你講原因或那裡不符資格 ,與其在這獲取資訊 ,建議不如直接臨櫃問會比較快 ,也能保護你的相關權益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 ,祝福你.
您好,關於失業補助
再次申請:如果已經領滿6個月,自領滿日起2年內再次失業時,可以申請最多3個月的失業給付。若超過兩年後則可再重新領6個月補助。
祝福和公司好聚好散
年後轉職順利
網路上查到的消息如下:
給付需要在非自願離職退保後的2年內提出申請。 另外,失業給付是逐月申請、發放的。 代表你領完首月的失業給付後,若要再領剩餘5個月的失業給付,需要在前一次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最後一日的隔天算起2年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再認定,給付才會繼續發給,並不是只需申請一次,就能連續請領6個月。
再次申請:如果已經領滿6個月,自領滿日起2年內再次失業時,可以申請最多3個月的失業給付。若超過兩年後則可再重新領6個月補助。
以上資訊,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