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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加班沒有加班費,我該提早下班嗎?
本人在科技製造業擔任專案經理已有五年,最近常常覺得很疲勞,身體屢屢出狀況,主要是因為工作最近經常加班到半夜,為了處理一些專案上的緊急狀況。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公司並沒有針對加班人員提供加班費,大家都是自願加班的。因為身體健康受到影響,讓我萌生想提早下班的心情,沒有加薪,我真的要一直這樣加班下去嗎? 還是我該提早下班呢? 該怎麼做才能平衡一點呢?
您好:
其實您的問題並不是「提早下班」,應該是「準時下班」,因為回歸根本,「加班」這件行為並不是義務,不加班也只是在正常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場所,並沒有「提早」。會用「提早」這個詞,真的讓人替您感到辛苦。
以正常的情況而言,在不離職的前提下,您可以做的平衡措施有:
定義工作範疇:重新檢視實際工作內容,是不是做了太多超出職責範圍以外的事項?有沒有機會將他人的工作回歸他人處理?
簡化工作內容:有沒有什麼工作是不必要且可以剔除的?有沒有什麼工作可以透過數位化、分工、精簡流程等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調整工作標準:自己是不是把標準訂得太高?如果60分及格,自己習慣做到90分,能不能稍微降低標準至70-80分就好?
調整工作次序:秉持80-20法則,只優先處理重要且緊急的事情,不重要的事情盡量交辦或刪減,不要為了不緊急的事情加班。
增補人力:盤點工作內容後,如果發現既有的工作就是無法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做完,有沒有機會向公司爭取多招募人員進來幫忙?
問題在於,您的情境是「加班到半夜,為了處理一些專案上的緊急狀況」,顯示您這份工作的性質可能無法避免全天候機動處理臨時事項,導致前述平衡措施可能會打折扣或不適用。
此時您可能要考慮,在身體無法負荷工作特性的現況下,是不是需要轉換公司、職業或產業,才有辦法獲得根本性的改善。
最後,當然也有一種做法是,不管事情有沒有做完、需不需要您加班,您就是謹守上下班時間,時間到就下班且「離線」(即不處理工作上的電話、E-Mail或通訊軟體,這是最重要的一環)。這種做法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但視每家公司的職場文化不同,可能會影響主管與同事對您的觀感,乃至於個人的績效評價。
總之,端視您目前最重視的個人價值是什麼,如果是健康,就必須調整工作量;如果是加班費,就必須向公司反映改變規定以符合勞基法,或者換工作;如果是工作成就,那就可能要想辦法用其他方式提升自己的健康狀況。祝您早日解決問題!
如果被問到的話就白紙黑寫字的拿出自己的就醫收據吧
說自己也是對工作有熱忱只是短時間內身體狀況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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