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工安有工安的責任和專業 ,例如急救人員 ,那行政人員也可以去代理急救人員嗎? ,當然是不行 ,急救有急救的專業 ,也有訓練 ,更需要相關證照...,以下提供你建議 ,你參考看看.
1.蒐集相關資訊 ,跟老闆說明 ,畢竟職安人員要專業 ,要有技能 ,要相關證照或教育訓練...,也有相關的責任 ,請老闆要知道 ,若是老闆還是執意要你兼 ,你也有證明可以保護自己 ,萬一發生什麼問題 ,總不能都要你揹鍋吧.
2.以職務說明書來對老闆呈述 ,職務說明內有規範工作內容 ,職安工作或巡廠工作並非在原來規定職務規範內 ,且工作內容的變更 ,也沒有經過勞工的同意 ,你可以告知公司已違法 ,你可以蒐集證據去檢舉.
3.如果一家公司 ,沒有制度 ,都是靠人治 ,如果一家公司都要這樣ㄠ員工 ,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那這家公司會有多好的前景或福利 ,我想那也是很可議的 ,你自己是否要繼續花時間繼續在那上面 ,那你自己要考量.
4.隨時要保護自己 ,不管是Line對話 ,文件 ,會議記錄 ,錄音/錄影...,你自己都要有所保留 ,沒事當然都沒事 ,萬一有事 ,你也有相關的證據 ,就算你是要告公司違法 ,你也會需要提出相關證據 ,而不是只靠用說的 ,建議你自己要保護好自己.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重點先講結論:「不一定違法,但風險很高,而且很多情況下是『不合法或不當』的。」
你現在遇到的狀況,其實是台灣職場很常見、但也很容易踩法規紅線的一種。
一、行政人員「可不可以」做工安?分 3 種情況
只做「文書型工安」→ 勉強可能
例如:
工安文件整理
教育訓練名冊、表單建檔
協助填報職安資料
👉 這種屬於行政支援,不是實質工安工作,通常不會違法。
二、要你「實際接工安職責」→ 高度風險
例如:
擔任職安人員窗口
對外應付勞檢
協助或負責安全管理制度
被掛名為職安管理人
⚠️ 問題在於:
1.你沒有相關證照
2.你不是依法任命的職安人員
3.卻在實際執行職安責任
👉 一旦出事(職災、勞檢),責任不只老闆,實務上也可能追到執行人
三、 要你「進廠、巡檢、現場安全管理」→ 非常可能違法
你提到的關鍵一句是👇
「甚至要我們進廠」
這裡就踩到最危險的紅線。
📌 因為:
1.工安人員依法須具備職安相關資格
2.現場安全管理屬專業職務
3.行政人員未受訓、未證照 → 不能直接執行
👉 若發生職災:
1.公司:違反職安法
2.老闆:刑責、罰鍰
3.你本人:有被認定「實際執行者」的法律風險
4.這不是嚇你,是真的有案例。
四、當初應徵是「純行政」=老闆不能隨便加工安?
是的,這點你站得住腳。
關鍵法律觀念(白話版):
1.工作內容 不得「重大變更」
2.行政 ≠ 工安專業
3.尤其是涉及人身安全、法律責任的職務
👉 工安不是「順便幫忙」的工作
如果公司:
1.沒有調整職務說明
2.沒有教育訓練
3.沒有證照
4.卻要求你承擔工安責任
5.這在勞動法與職安法上,都是站不住腳的
五、你「可不可以拒絕」?
✔ 可以,而且理由很正當
你可以用這三個「安全說法」(不嗆、不硬碰):
1.版本一(理性專業)
「工安涉及專業與法規責任,我目前沒有相關證照與訓練,若進廠或負責工安,可能會讓公司與我個人都有法律風險。」
2.版本二(法規風險)
「我當初應徵是行政職,若實際執行工安或進廠,恐怕不符職安法規,萬一勞檢或職災,公司會更麻煩。」
3.版本三(退一步)
「行政支援文件我可以協助,但實際工安與進廠部分,建議公司另行安排有資格的人員。」
👉 你不是拒絕工作,是拒絕不合法的責任轉嫁。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HI~您好
看到您的描述,可以感受到您的不安與困惑。當初應徵的是「純行政文書」,現在卻被要求接下工安、甚至要進廠,這不只是工作量增加,更牽涉到安全責任、專業與風險承擔,若是我,也會擔心「我適不適合?會不會出事?責任算誰的?」。
這一個工作內容重大變更,請您先想想、釐清幾個關於你自己的感受與接納度:
1.你對「工安/職安」這類工作本身的感覺是排斥、勉強,還是可以學習但需要配套?
2.您是否能接受需要進廠、面對現場風險與責任?
3.如果沒有專業訓練與職稱調整,您心裡是否會感到不安或不公平?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我在這裡做一些相關的提醒
1.雇主責任不可轉嫁 : 依職安法,雇主有責任指派「具備資格與受過訓練」的人員執行職安相關工作,不能因為原來的工安人員被資遣,就直接由行政人員無條件承接。
2.需有專業訓練與資格 :若涉及工安管理、進入製程現場、填報職安文件、稽核或督導,依法應完成相關職安教育訓練,部分規模與產業別(半導體屬高風險)甚至需設置專責人員。
3.工作內容重大變更,應協商 : 從「純行政文書」轉為「工安/進廠相關工作」,專業領域不同也已屬工作內容重大變更,不應單方面強制,需與勞工協商,包含職務說明、訓練、責任與配套。
4.未受訓卻進廠,風險在你身上 : 這一點您需要再想想喔,一旦發生職災或缺失,被認定執行工安業務的人,可能會承受實質或心理上的責任壓力,這點務必審慎。
以下提供我個人的意見 ,
可先書面或口頭詢問公司:是否提供職安訓練?是否調整職稱與職務說明?是否有專責工安人員規劃? 若你對質安/工安的接納度低,或感到明顯不安,這本身就是一個重要訊號,不需要勉強自己。
公司若仍強制要求,可向公司內部人資、勞安窗口反映,或諮詢勞工局/職安單位,先了解自己的權益再行動。
這不是在工作上「不配合」,而是您在為自己的安全與專業界線負責。
祝您 順心如意,有美好的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