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51-55歲
員工借支問題勞基法有嗎
我是在檳榔攤上班的小姐在屏東都是連鎖店居多,我不曉得為何在屏東檳榔攤的老板都是沒給員工保勞健保月休才四天,我們最多能借支到1萬五,因我們每班的營業所得公司會當日收回!在檳榔攤工做不像在超商可以經過掃描器來結算!難免會有帳少的時候!這時公司會要求帳少的小姐要補齊差額若沒補齊將不給于借支!
我的問題是若差額大的話沒話說!只差幾千元就不讓借支是我無法能接受的月底25號借支日光工做日都能夠抵帳少的部分!在勞基法又沒借支部分!就沒有辦法能投訴嗎?
這會是幾個不同的問題:
違規:
1.未投保勞健保: 企業違規勞基法會被罰四倍罰鍰,僱主應投你們的勞保多少*四就對了,你們薪資若三萬,勞保大概幾千塊,一位員工罰老闆一萬左右這樣算。
=> 這你可以去檢舉,老闆會被罰錢,但不一定能解決你的問題.
2.帳面少錢:勞基法公司任何因員工財務損失皆不可扣薪資,賠償需走民法(恢復原狀(民法§213)或金錢賠償(民法§215)
=>同上,老闆不能扣你薪資,若有工作關係引發的損失,請走民法與舉證。
3.提前借支:這我不太理解,是指老闆提前借錢給員工嗎?那就是你跟老闆的借貸關係,另外自行約定由薪資扣
=>看是否約定借支有留文字,依照文字上的兩人定義好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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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就是你要借支,不管老闆是否違法,就是看他個人意願是否願意讓你借,你檢舉他,後面工作與借支都沒有,對你得不償失。
該走法條要走,但建議可以先跟老闆提議,近幾天手頭會很難,加上本幾次少錢不是故意,或是有什麼方式可以讓他即時看到錢與客戶,監控攝影機+每次收到錢在監控前刷一下錢不難,或是即時打字記帳.
因借不借是他的意願,主要看他希望達到的目的,若你能解決他的疑慮,相信部會卡這麼硬。你可以嘗試看看
1️⃣ 勞基法有沒有規範「借支」?
→ 沒有。
勞基法並沒有強制規範「公司必須讓員工借支」,所以老闆要不要開放借支、條件怎麼設計,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要求。
2️⃣ 公司要求「帳少由員工自行補齊」是否合法?
這部分要區分:
勞基法第22條規定,工資要全額給付,除非法律有規定或勞資雙方有明確約定,否則不得隨意扣工資。
所以如果「帳少」不是因為你故意侵占或明顯重大過失造成,而只是一般營業中難免的短少,公司不能單方面要求你補錢。
若公司在借支前,要求你先補差額,法律上比較像是「公司用借支當籌碼,強迫你認帳」,這確實有灰色地帶。
3️⃣ 勞健保、休假問題
沒保勞健保
月休只有四天
這些才是可以依《勞基法》或《勞保條例》檢舉的部分。
公司僱用你,依法應幫你投保勞保健保。
休假部分,若你是月薪制,應該有週休至少1日;若是時薪制,工時與休假也有相關規範。
這些比「借支」更能成為你申訴或檢舉的依據。
4️⃣ 能不能投訴?
「借支」不受勞基法保障,所以光靠這點無法檢舉。
但你可以透過 勞工局 投訴公司:
沒幫員工投保勞健保
未依規給足休假
若有違法扣薪情況(例如強迫員工補齊差額),也可以一起投訴
✅ 建議做法:
保留證據(排班表、薪資單、對話紀錄),萬一要檢舉才能佐證。
若真的不合理,建議你還是找更正規的工作,因為在檳榔攤這種「行業慣例」下,即使你申訴了,可能之後也會很難待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