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8/8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離職交接時間應該是多久的時間

目前工作於一鋼鐵公司,前陣子去面試新公司後,覺得新公司使用的ERP系統是目前比較多公司使用,而鋼鐵公司使用的是少數公司使用的ERP系統,有收到新公司入取通知,報到時間是兩周的時間,就跟目前的鋼鐵公司提離職結果主管說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在目前的公司就職3個月以上未滿1年,我按勞基法規定告知,主管確說這樣子太硬了,還跟我說日後相遇的到,主管叫我考慮一下,請問如果我一樣要離職但主管說那要過一個月後才放人,新公司要兩周的時間報到,這樣子我不就兩邊都落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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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您好
依法規來說 ,你說的都對 ,但是在業界本來就會有很多做法 ,雖然有些人覺得 ,反正我也才剛去 ,真的沒有什麼要交接業務(因為自己也不清楚) ,實際上也是直接拿之前的在交接一次而已(所以沒什麼差) ,但是每間公司都有離職程序 ,需要提前告知 ,需要交接人/移交清冊/歸還相關物品...等 ,最後工作日一定要先跟公司做確定 ,一定要先拿離職單來跑程序 ,當然如你所說 ,一定要壓你的時間到一個月 ,這你可以好好地跟主管協調 ,同時也可以跟人資單位說明 ,畢竟你也希望好好地做END ,而不是要為了這種事而讓雙方不愉快 ,記得溝通的過程郵件/文件/甚至LINE對話 ,這些你要保留下來 ,萬一之後有問題(大家真的不歡而散) ,你有自己的證據可以提出(證明你是有依規定提出的 ,且妳都是合法且合理的) ,如果公司或主管還是擺爛(拖延不找人跟你交接 /故意不簽離職單 /或是刁難...) ,當你有這些證據 ,這就是你的底氣 ,離職也是一門藝術 ,且現在也會有徵信(會打電話到前家公司詢問一些事情) ,大家就算做不成朋友 ,但也不要多一個敵人 ,就算前家公司不願意替你說好話 ,但也不要落井下石 ,是吧 ,至於新的公司 ,你應該是還在職的時候去找的是吧(你內容沒有說) ,一般來說 ,既然新公司知道你還在職 ,也會希望你能依規定辦理好離職 ,做好交接才過來(而不會希望有問題沒解決還來報到) ,所以報到日期應該是可以商量的 ,只要你好好的說明 ,講的出來 ,說服的了 ,應該是不會刁難 ,這樣說會不會好一點 ,雖然在目前的公司還沒有待滿3個月 ,但是目前的公司仍然希望我能在業務上做好交接 ,但確定的離職日會再跟目前的公司這邊確定(一定會盡快確定告知) ,當然自己也希望好好的交接把業務做一個END(好好地交接給接收人) ,這也是職場對工作負責的一種表現 ,可能當初答應2周報到的日期自己答應的太快 ,這是自己的疏失 ,自己也很希望能盡快報到替公司服務 ,希望新公司這裡能諒解並給予機會...之類的 ,總之主動做好溝通 ,自己試著去解決 ,不管最後結果如何(好或是不好) ,這就是你學到的經驗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2人拍手・

1 你目前在鋼鐵公司工作,最近去面試了新公司,發現新公司使用的ERP系統普遍被多家公司採用。你已經收到新公司的錄取通知,報到時間為兩周後。
2 離職交接時間考量:
你目前面臨的情況複雜,需要平衡新舊工作之間的交接和過渡。不同公司對於離職交接時間的看法因情境而異,取決於你的職位、工作性質和公司政策等因素。
3 勞基法規定與彈性:
根據勞基法,你已經依法提前告知10天的離職意願,這是你應盡的法律義務。然而,企業內部可能有更靈活的規定,有時可以在協商下進行彈性調整。
4 考慮新公司報到時間:
你擔心如果同意主管的建議,可能會錯過新公司的報到機會。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與新公司溝通,看是否可以調整報到時間,以適應目前公司的要求。
5 與新公司溝通:
與新公司坦誠溝通你的處境,解釋目前公司的要求以及你希望能夠適應彼此的安排。多數公司對於新員工的報到時間具有一定的理解和彈性。
6 主管建議的考慮時間:
雖然主管建議你考慮一下,但你也可以就你目前的狀況進行更深入的考慮。權衡兩者的優缺點,衡量你在新公司的前景和在目前公司的貢獻,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7 資訊分享和交接:
如果你決定繼續離職,建議你主動提供充分的資訊和協助,確保目前公司的交接順利進行。這樣不僅可以保持良好的專業形象,也有助於你未來的職業發展。先與新公司協商報到日,一個月後,問題解決。三週,再與主管確認。
8 祝福您:
最後,祝您好運!不論您的決定如何,希望您能夠找到最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在新的工作環境中取得成功。

2人拍手・

一般來說新公司都知道您會有離職通知期,所以應該要和新公司溝通。

2人拍手・

您好:感謝邀請!
「主管確說這樣子太硬了,還跟我說日後相遇的到,主管叫我考慮一下」,這是明確的「情緒勒索」,不道德的。他想到的是他自己,他並不是想到您。
職場本如次,您無須忌憚他能怎麼做,要知道您離職後公司會依舊正常運作的,何苦在意他人怎麼想?凡事都無法做到面面俱到,已經決定了,勇敢的承擔、面對!Just do it.

1人拍手・

離職交接是一門藝術,雖然是要離開現在的公司,但未來會如何,人生難以預料,最好能彼此都留下好印象,一般來說,任職超過一年,最好的離職時間還是至少預留三周,比較能對接手工作的同仁完整的交接,若是兩年以上則最好能有一個月的時間。
換言之,在新公司部份,建議你能好好與新公司的主管溝通,也誠摯的表示,自己想對現有手上的任務完整交接,除展現對現有工作的負責任感,也是可以評估對方公司是否是有誠意等待並能理解的良善公司,若未來主管仍堅持,那建議你也可以好好考量這家公司是否合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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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確是一個左右為難的課題,
如目前的主管所說: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畢竟鋼鐵業也是個圈圈小的地方

但新工作在即,左右為難。
我想這樣的問題~我個人的建議是跟現任主管做進一步的了解
要你留下一個月,是否有其他的考量?不只是為了交接。
透過開誠佈公的聊聊,你有新工作要報到,他有想要你多幫兩周的需求
這中間有沒有甚麼可以互相協助的方法?

是因為新人需要執導(交接)
是因為輪班需要人手
是因為後兩周有甚麼重要的審查或是稽核
是因為...
我想,所謂的人前留一線>>>是可以討論出其他可行方案。

畢竟,現在不是要講法規準則。是要談談如何可以讓雙方可以有協商的機會,達成雙贏。這也考驗你解決問題的能力,試著了解更多的資訊才能做出合適的決定。

分享我的想法&建議,參考看看。希望對你有幫助~

對於什麼時候要提出正式離職通知,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https://laws010.com/blog/labor-dispute/resign/resign-02
但一般的實務上,通常保持一個月會比較好一點,畢竟企業招人、面試、新員工入職體檢、內部簽報、工作交接都是需要時間的

對於你的問題來講,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跟新公司坦誠說明情況
對於舊公司的做法:與主管好好溝通,會把交接的工作檔案、新員工能快速上手的文件先準備好同時主管確認後在離職,盡量給雙方都屬於友好的協商,畢竟未來說不定你才是他的甲方
對於新公司的做法:屬於自己抓的時間太短了,很容易出現問題,所以只能先與對方溝通,看能否延後一到兩周,爭取平穩過度

祝福你可以學習到凡是都給自己留一線的餘地

您好,抱歉較晚回覆
勞基法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預告離職時間是十天,如果有做到就好好和主管說明,並告知新公司的需求。如果去意堅決又不想撕破臉可以問問折衷的天數並協商能否相互退讓。再依據協商後的日期和新公司說明看看是否能體諒,如果都無法調整,只能十天後離職去新公司報告!提供您參考

您好,抱歉較晚回覆,很高興有機會能與您分享我的看法!

先恭喜你收到錄取通知!

事情的處理有3個面向:情、理、法。能夠三者間兼顧,的確是難上加難,不過將它當成一個方面,這樣的處事心態,或許能讓事情較圓滿!

試著與現有公司溝通,兩週與一個月之間,差了14天,或許可嘗試中間值,畢竟好聚好散是很重要的!當然,最重要的是要能取得新公司的理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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