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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從業人員在外兼職顧問取得公司同意

取得公司同意在外兼職,需要注意的事情或是應該要提供的說明或文件 ?

目前我在甲公司(化工業)任職HR人員,因緣際會經過同學介紹,獲得為乙公司(新創公司資訊服務業)以顧問身分服務的機會,主要是利用下班時間或是週末提供線上或部分實體的諮詢服務。
甲乙兩間公司不同老闆、不同產業、沒有競爭或業務往來關係。

雖然之前有和主管、老闆聊到這件事情,他們口頭上認可。
但我為了確保這樣的身分是安全的,我想走一個核簽流程,以確保各方關係人的權利義務。
因此,我目前正在擬簽呈,內容說明 : 目前現職內容以及工作狀態、介紹乙公司、乙公司需求、我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和時間。但不知道是否還有甚麼樣的資訊可以放入,好讓這一個請示更完整,例如 : 請乙公司提供一個聘函等等。

向各位先進請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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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我的建議比較會是:先回頭看甲公司的工作規則,有以下兩種情況

*沒有規範不可兼職: 這是最理想狀況,同時你已經做到人情上給主管的"口頭告知"並獲得認可,自然不需要多此一舉進行核簽流程。
如果真的需要留下證據、顯示主管知情,以避免將來被秋後算帳,我會建議在日常訊息或信件中,偶爾提及目前在那邊的事項,重點不是主管回甚麼,而是主管都已讀已知。
我的擔心是進行核簽流程的必要,以及是否因為過分刻意的要保護自己,反而引起組織方對於公司規則的不完整或者對於員工兼職的疑慮,反而回過頭來想修正公司工作規則。你反而是促進公司禁止員工兼職了。

*有規範不可兼職:
-這個就可以謹慎的以信件跟主管說明,重點在於陳述乙公司內容對於甲公司職務及投入沒有影響,邀請主管給予一個回信表示同意或理解。
-請乙公司提供聘函給甲公司,我覺得對兩邊公司都有點太過了。

公司的治理規範當然要有明文,但有很多在情理法邊緣的,如果硬要走一個簽核流程取得書面明文同意,反而是把人情或主管管理範圍內可以掌控的事務,放到檯面上來進行,對你不見得有利。

以上個人淺見
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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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的問題是如何正式取得公司同意在外兼職顧問,以確保合法性並保護自身權益。
2 確認公司規範:檢查甲公司員工手冊、勞動契約,確認是否有限制兼職條款。
3 取得正式書面同意:口頭同意不足,應以正式簽核文件確認,以免後續爭議。
4 說明雙方無競業關係:強調甲、乙公司不同產業、無競爭與業務往來,確保公司無疑慮。
5 清楚界定兼職範圍:列明乙公司聘任你的角色、職責、服務時間,確保不影響本職工作。
6 避免使用本職資源:承諾不利用甲公司的設備、人脈、數據,以防誤解或違反公司規定。
7 提供聘任文件:請乙公司提供聘函或合約,以正式確認聘任關係並便於內部審核。
8 確保勞健保與稅務合規:若有報酬,確認是否需報稅或影響社保資格,避免違規。
9 強調兼職不影響本職表現:承諾本職工作仍優先,確保主管無疑慮,避免影響考核與升遷。
10 請求高層明確批示:若公司內部簽核機制不明確,建議請老闆或 HR 主管書面批示。
11 定期回報或重新審視:如有需要,可約定定期回報,以確保雙方持續維持信任關係。
12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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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兼職的部份,並非使用甲公司的上班時間,所以不影響你在甲公司上班
可先確認甲公司的勞動契約書,是否有寫到「不得兼職」的相關項目
若沒有的話,你就是使用自己的下班時間兼職,不需要特別做簽呈
除非是甲公司有要求,保障三方權益。

若覺得需要上簽呈,只要文字上有說明清楚即可,不需要特別提供乙公司的任何證明。

以上個人淺見
提供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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