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在職期間三個月的經歷是否該放在履歷?
您好,之前因為身體因素從銀行客服離職(本人不是商科背景的),在職期間為三個月,目前身體已調適好,過渡期間一邊調養身體一邊兼職家教,目前想再於銀行服務,想詢問是否要放這個三個月的工作經驗,感謝回覆🙏
回答 4 則
您好,
應該要放上去,而且不只放上去,要把之前所學的一些重點都能夠講出來,讓用人單位覺得你三個月就學到了很多,但是不要用流水帳的方式,而是有一些傑出不一樣且很好的看法,可以吸引主考官,以上分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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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還是列入履歷中。
不論發生了什事都是工作經歷,工作歷程也才能連貫。
況且您是因為身體因素離開,並非表現不佳或不良紀錄,更應據實列入或回答。重要的是,您的身體已經調適好,在求職面試中,要表達自己等同 脫胎換骨重新出發。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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