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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1/3/11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最快可上班日為一個月,就沒有錄取機會嗎?

目前補習班行政工作在職中,最近想轉換其他行業行政職工作,由於有經濟上的考量,所以打算找到新工作後在跟現在的公司談離職事宜,而我在現在公司已有6年資歷,根據法律規定需在一個月前告知公司離職事宜,因此無法馬上到新公司上班,常常面試後卻因要等一個月才能上班而無法錄取,請問大部分公司真的都無法等嗎?難道員工提離職之後就可以馬上走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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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只要工作滿3年,離職宣告1個月,這在業界很正常,大部分公司也願意等,因此我覺得這不是公司不錄取的主要原因,從專業.適任性.態度...等觀之,或是從事的工作內容取代性高,有很多競爭對手不需要1個月(如待業或工作小於三年)就能報到,因此公司先錄用了其他人,建議在面試時,以專業.誠意和態度打動主管,使主管願意多花時間等您的報到,另如有經濟考量,不建議為了縮短報到時程,辭掉工作,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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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補習班行政工作在職中,最近想轉換其他行業行政職工作,所以打算找到新工作後在跟現在的公司談離職事宜,需在一個月前告知公司離職事宜,無法馬上到新公司上班,面試後卻因要等一個月才能上班而無法錄取,大部分公司真的都無法等。
2. 談離職需在一個月前告知公司,包含例假日,所以一個月就是提離職起算30天。
3. 工作6年會有特休假,當年度未休完的特休假,可以換算薪資,也可以試著與公司討論特休假抵提前離職。例如,特休尚有6日,則提前離職於提離職起算24天。
4. 面試後卻因要等一個月才能上班而無法錄取,請問大部分公司真的都無法等,應不致於,無法錄取有諸多因素,等待上班的時間比重並不高。
5.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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