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公司經理歧視女性但不是針對公司員工,有辦法檢舉嗎?
總經理因為一個有化妝的男明星,就突然發火開始說他很娘讓人想踢一腳、帶回家拖地也沒人要,而且重複很多次很娘想踢一腳,我聽了覺得身為女生很被冒犯,為什麼娘就要被仇視呢。整個辦公室都是女生,聽著經理這樣罵最後也都不講話了。
這樣的情況是不是無解呢?畢竟經理也不是針對員工罵,而是其是所有女性…但我還是希望有可以檢舉的地方,他歧視女性不是一天兩天,甚至我覺得他有點仇女,我一直都覺得很不舒服,只是之前沒有這麼誇張。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若覺得在工作上,有被性騷擾,可以向各地方勞工局,詢問,並填寫「勞工就業歧視申訴書」進行申訴
以上資訊,希望有幫助到你
祝你工作順利
您好:
1、性騷擾防治法所稱性騷擾,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2、貴公司是否有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一般都是人資在處理,可以向人資提出申訴
3、 問題來了,這樣就會上台面,你也要蒐集證據,還有他不是針對員工,也沒有人有被損害(性騷擾定義裡有提到),你要這樣做嗎?
提問者您好:
1.歧視是一種心態,也可以說是一個人的成長過程形成的人生觀或者價值觀或者家庭觀,透過法律規範使之改變或處罰是最不得已的手段,如若總經理的言語表達上已造成您心理影響工作情緒,建議您先諮詢有關單位此情形是否有適用的法條規範之較為穩妥的處置作法。
2.《性騷擾防治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都是為了保護兩性之間發生不平等遭遇而設立的法律,總是期待透過法律的制定可供依循,請您參考法條的內容之後再行之。
以上建議,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