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1/2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新公司詢問年後最快哪時候報到是陷阱?

目前還任職中,主要從事會計相關,已有2年工作經驗,面試時主管詢問最快哪時候報到我先回覆希望2/7,但實際時間還要看交接狀況,之後HR詢問年後最快哪時候報到,我回覆預計年後第三週,如果交接提早完成也可以提前一週報到,但公司卻說等消息?

回答 5觀看 3470
回答 5

與新公司約定報到時間,建議回覆是錄取後XX天,
這樣是抓收到offer通知後再回到原公司提出辭呈的時間計算,
勞基法規定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3年者,於屆滿3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30日前預告雇主。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與第16條第1項: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如果只有二年,最長時間就是原公司提出辭呈後的二十天可往新公司報到.

當然,如果您還有特休未休完,或者舊公司提早交接完畢,則可以在二十天內往前減少.
這樣一來,可以給新公司一個確切時間,也可以安排自己是否在二個工作中有個簡短的休息時間.
祝福您~

2人拍手・
1人肯定

拿到offer,簽回offer letter後約1-2個月是正確的說法。然後反問對方何時會給offer letter.

1人拍手・
1人肯定

哈囉你好,
的確在面試時這個問題也算是個陷阱題,因為如果沒有足夠的交接期會影響前東家工作上的事務,公司都不希望自己的員工說走就走,觀感及道義上都不太好,保險一點的做法就是查閱員工手冊,確認預告天數,因為再怎麼快也不能違反公司的規定,若沒有特別規定,還是建議抓一個月作為交接期。主管與HR詢問何時到職的問題不一定是確定錄取,還是要收到正式的offer才算唷,祝你一切順利:)

您好,
一般的潛規則是拿到錄取通知單以後,一個月的時間交接,正常是這樣的,但也可以反問一下公司希望你什麼時候報到,通常要人家立即報到,或者年前報到,牽涉到年終獎金的問題,這樣的公司在制度上多算比較有問題的,加油💪!

1人拍手・
1人肯定

"預計年後第三週,如果交接提早完成也可以提前一週報到"
"回覆希望2/7,但實際時間還要看交接狀況"
都沒有約定明確的日期 OFFER要寫哪天報到 怎麼作業?
這關係到入職與薪水發放
HR蠻正常的啊 當然會說等消息
你確定這是陷阱嗎?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