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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9/9 15:3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請候選人先提案的公司

1. 我曾在疫情最嚴峻時被lay off, 當時台灣某大型零售通路邀請我參加視訊面試,面試的職缺是行銷主管,第一次面試時除了HR之外還有開出職缺的營運處處長。

2. 在第一輪面試不外乎最基本的自我介紹與專長能力詢問以及期待薪資後,處長說想看看我的行銷能力是否qualify, 所以出了一個brief作為考題,brief就只有簡單的一句話,並約定一周後收到我的策略提案。

3. 當時我花了五天的時間準備寫了一份較rough但可確實落地執行的策略提案,提案中有三個策略,雖說較rough但都是可以往下延伸並可實際執行的方向。提案寄出後的隔天就收到HR的來信,說要約二面(線上進行)。

4. 二面時就只有我跟處長,處長先是非常激賞我的提案,說他沒想到我僅憑著一句話的brief就能找到詳細的資料做出市場分析與境品分析,而且很多思考的切入點是他們的行銷team未曾切入的面向,也做出對我的能力的高度肯定,並在二面結束前問我的on board date, 並說接下來HR會和我對接。我印象很深刻二面當天是週五下午。

5. 結果一個週末後,週一當天中午左右我收到對方HR的來信,信件內容卻是「很遺憾通知您,本職缺以尋得合適人選。」的訊息,我當時真是一頭霧水,也感到五雷轟頂的錯愕。當時提案寄送的是HR的信箱,HR再轉寄給營業處處長,所以我沒有營業處長的聯絡方式,根本無從多做詢問。

6. 結果隔年的夏天,我就在該企業的店頭與官網看到了我那份提案中其中一個策略被執行了,我當時真的相當憤怒,我的提案就這樣被偷了,還是被一間上市櫃的企業偷了。

我想知道是否有人跟我有類似遭遇?以及若再遇到類似狀況該如何保護自己不要被佔便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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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1. 你的情況屬於什麼?
徵才提案 (Candidate Assignment):很多公司會給候選人一個題目,要你展示策略思維與能力。這本來是合理的甄選方法。
問題點:
Brief 過於模糊,卻要求具體策略 → 等於讓候選人免費幫公司「腦力激盪」。
沒有簽署任何 保密協議 (NDA),候選人的提案內容直接落入公司內部。
最終未錄取,但公司卻實際採用你提案的策略 → 就涉及 知識產權與職場倫理問題。
2. 這樣算「被偷」嗎?
法律上要證明「侵權」很難,因為:
你沒有簽訂 NDA 或著作權移轉協議。
提案是基於「面試作業」提供,公司可能會辯稱這是他們自行研發或常識性策略。
除非你的提案中有具體、獨創性極強的內容,並且能證明公司後續的執行與你文件高度雷同,否則很難追究。
3. 為什麼會發生?
有些企業 假面試、真徵稿:尤其在行銷、企劃、設計領域,這種「拿免費創意」的情況時有所聞。
主管也許真的欣賞你,但最終卡在預算、人事考量、HR 內部權力角力,導致沒能錄取你 → 但提案已經被拿走使用。
大企業更容易出現這種狀況,因為「誰提的 idea」很快被稀釋,不會留下紀錄。
4. 如何避免再被佔便宜?
先畫邊界
遇到「請提案」的要求,可以說明:
「很樂意提供我的思考框架與方向,不過基於智慧財產的保護,我會呈現 high-level 策略,而不是完整落地執行細節。」
展示能力 ≠ 免費提供完整解決方案。
保留證據
提案時一定要留存 Email 往來、附件版本,並在檔案上加註「僅供應徵使用」或浮水印。
這雖然無法百分百防盜,但能留下紀錄,讓對方知道「你有意識」。
要求 NDA
對於需要完整方案的公司,可以要求簽署簡易的 Non-Disclosure Agreement (保密協議)。
如果對方拒絕簽 NDA,至少會讓他們收斂,不敢太明目張膽拿去用。
策略性展示
給出 方向、邏輯、框架,但不要把所有細節和落地執行(比如具體檔期、媒體預算分配、KOL 名單)全交出去。
留一手,真正的細節要到你入職後才會提供。
判斷公司文化
如果一開始就感覺這家公司「要免費勞力」,其實也間接反映公司文化與價值觀 → 長遠來看未必值得加入。
5. 總結
你的遭遇,很多人有過類似經驗(尤其是行銷、廣告、顧問、設計領域)。
法律上難追究,但這確實是職場倫理問題。
下次要做的:只給框架,不給全套,必要時要求 NDA,保留證據。
判斷標準:如果公司只想要「免費提案」而不是真的重視人才,這種公司其實不值得浪費心力。

2人拍手

你去賣場門市擔任推銷試用人員,拿出促銷業績,做出口碑就會有公司要用你,不要太在意作品部分字句被人拿去用

查看1則回覆

您好,

有聽過和您類似的狀況,也可以理解您的憤怒,創意想法利用面試被截取,而且是上市櫃企業,很明顯的,這家公司缺乏專業素養和武德。

如果再遇類似狀況建議自保方式如下:
1. 在提案中僅提供 "策略架構、策略方向",並備註:此提案僅做面試展示用,執行細節保留,須依團隊資源及實際狀況調整修正。
2. 若面試官要您進一步提供細節,您可以直接婉拒並且說明,因為過去曾有某公司以面試為由竊取自己的提案,所以自己也必須特別謹慎。
3. 趁此機會再包裝本身的能力,可以表達,該公司因為採用了自己在面試時提出的方案,而因此讓該商品大賣,證明了自己的方案是可行的。
4. 再次表達,希望面試官可以理解,也能給自己可以實質貢獻的機會。

結論:把上次提案被偷的負面經驗,反轉成正面能量加值在本身的專業,更能證明自己的實力。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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