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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3/12/1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待業中還在等年底的offer letter但預計年底結婚

目前有收到工作錄取通知但僅在核薪階段,還沒拿到offer letter,詢問人資是回覆年底較忙碌,會盡快回覆⋯可能年底才會告知,因為電話詢問如果是1/2上班可以嗎?但剛好卡在年底原本就計畫要登記結婚出國度蜜月,現在完全卡在這份工作還沒收到offer letter,很難安排旅遊事宜,因為還要配合老公公司請婚假的期限只限三個月,假設我這份工作真的錄取去上班,也不會有婚嫁可以請,只能請一般事假,在尚未滿試用期時請兩三天假,會不會觀感很不好,還是要在報到當天就先告知主管會請假的事情?請各位幫忙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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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Hi~新婚快樂~
我認為不會觀感不好耶,這是喜事,你結婚也是之前就安排好的,是因為剛好跟工作要入職有強碰到,我認為明理的主管是不會介意的,我身邊也有朋友是這樣剛好進去就要放婚嫁的,還是一樣蜜月去了~
當然你面試進去之後,如果可以找個好時機跟主管說一聲,當然是最好,讓他們知道你一定會要請假,也請他們見諒,你也才請兩三天,應該是沒什麼問題的唷,放心 :)
有其他問題想聊的,也歡迎來我的自我介紹敘述找到我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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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您好:
恭喜!恭喜!人生大事最重要,我覺得直接跟公司說明就好了~

祝福 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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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還是要在報到當天就先告知主管會請假的事情?
結婚是報到前就知道,如果到報到當天才告知主管,會給主管感覺你想隱瞞的感覺,
雖然勞雇關係於勞工受僱當日起算,始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故勞工於到職前結婚,法令並未課與雇主應給予婚假之義務。惟勞動基準法係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之法令,勞雇雙方如有較優之約定者,則從其約定喔!所以,我不知道你的公司是否會給婚假!
雖然請假是你的權利,但你又要在試用期內請假,這對試用期的考核很不利!

2、建議你趕快跟人資說,現在你也進入核薪階段,先說後請假,基本上來講是可以的,但沒有先說,主管會有點生氣氣!會有不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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