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4/15 0:0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離職特休問題還有薪資計算

離職日與入職日在同一天
110/9/4號入職
預計在113/9/4號離職 
會按照政府規定提前預告離職日 
問題1.這樣我還可以拿到新的特休嗎 ?

問題2.公司可否因為不想給我特休要求我提早離職呢?
問題3.我是吃月薪的 公司結薪日在當月25號
我離職日在4號 公司說結薪日後的上班天數都是算成日薪 這樣的計算方式是正常的嗎?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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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嗨你好

一、有關年資、離職、特休等相關規定:滿一年都有該年度的特休,不因為離職的關係,但雇主可能因為你精算的時間,會增加新年度特休,跟你約定提早離職! 勞基法只有規範多少日前提出離職,實際離職日並無規定。
勞動部解釋: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40/49539/post

二、有關薪資:如聘僱合約及過去以來都是月薪的話,不應該因為離職的關係改為日薪。

1人拍手・
1人肯定

您好:

問題1

「預計在113/9/4號離職」

如果您指的是離職日(在職最後一日)為9/4,會產生新的特休。

如果您指的是離職生效日(不在職第一日)為9/4,也就是9/3是在職最後一日,則因為沒有滿足法規「繼續工作」的要件,不會產生新的特休。

問題2

員工自請離職,離職的日期是由員工決定,公司不能自行更改您提出的離職日期,但可以與您協商(即是您可以不答應變更)。

問題3

公司說的這句話比較含糊,可以有多種解釋,有關於破月離職的薪資與相關保險計算,可以參考這篇: https://vip.104.com.tw/preLogin/recruiterForum/post/116933

月薪的確是必須按比例換算成日薪,才有辦法發放破月薪資;然而,這並不代表公司可以改成日薪制,換句話說,公司仍然必須按照您當月的在職天數給薪,不可以扣除掉例假、休假、國定假日等未出勤的日數。

如果公司有拿什麼文件給您簽名,記得要看清楚內容,有問題可以詢問公司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不要隨意亂簽,簽了就代表您同意。

以上,如有謬誤再請其他giver前輩補充,如留言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早安,
部分公司做法可能優於法規,建議直接洽詢單位人資部門取得正確資訊,避免因認知落差,產生誤解。
目標可放在與原公司好聚好散,針對未來新職工作及早準備。
祝您職涯路上,順利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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