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3/1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關於跟公司提離職的狀況

目前我在這家公司任職了約6年,近期考慮跳槽到更好的公司並於這個月底離職,但我2月中旬就與上司通知要離職的事情,上司當時也沒說甚麼只是回應說會再跟經理說,之後會再找我約談情況
但是到了現在,公司都尚未找過我約談...
要跳去的那家公司希望我能把健檢報告與銀行開戶先完成並於下個月上班日交付給他們,但是我原公司到現在都還沒找我談,我甚至不敢保證主管是否有跟更上層的經理講我要離職的事情
我非常肯定會離開原公司,因為薪資待遇差了30%...
但我真的挺怕會故意拖延,導致我這個月底無法如期離職..
問了前一位離職的同事,他跟我說談離職的時候,三天內上層就找了他談情況
我已經過了快1個月了,至今都沒有人跟我談過這方面的事情
是否有甚麼辦法委婉地跳過目前主管去直接找更上層的經理談呢?
因為不想打壞跟公司的關係,畢竟大家都相處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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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只要您按照法令的時間提出辭職,時間到您就可以打包走人,記住,辭職是您的權益。就像當兵退伍一樣,您也不用擔心公司會扣您薪水或不發離職證明。
勞動基準法第19條規定: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分享您一篇文章,一篇Podcast
為什麼提「離職」時,老闆越挽留,越要趕緊走?永遠記得:公司就算少了你 ...
https://www.cmoney.tw/notes/note-detail.aspx?nid=73144

開口提離職,主管積極慰留不讓走?要怎樣面對人情壓力?|職涯診所Podcast EP13

來自 < https://blog.104.com.tw/podcast-ep13-how-to-face-stress-from-colleague/?jobsource=502_1_55282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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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您等待更多其他前輩精彩的回答的此時,由我代用OpenAI開發之ChatGPT給您做個簡單的答覆,讓您多一些參考資訊,盼有幫助,也讓忙碌的「職涯診所」的駐站專家老師們可抽空精簡回答您或藉由修改我的AI制式回覆來提供您最關鍵的答案:

您可以再向您的上司表達一次您的意向,並且詢問是否已經向更上層的經理報告您的離職意向。如果上司仍未提供進一步的回應或行動,您可以向更上層的經理或人資部門直接提出您的離職意向和計劃。在這個過程中,您可以強調您的感激之情,並且提到您對公司的忠誠和貢獻,同時也說明您的離職是為了個人發展的需要。

為了讓您的離職過程順利進行,您可以提出您的離職日期和其他可能需要注意的細節,例如任職期間需要完成的工作和交接事項等等。如果您的新公司需要您完成健康檢查和銀行開戶等事宜,您也可以提前向公司申請休假或調整工作時間來處理這些事宜,以確保您能夠如期離開原公司並順利加入新公司。

最後,您可以向原公司表示您願意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協助,以確保您的離職能夠順利進行,同時也維護您和公司之間的關係。

簡單來說,以下是我的建議來維持您和原公司的良好關係:

1. 表達感謝:在您離開公司之前,向您的同事、上司和其他與您合作過的人表達感謝之情,感謝他們在您任職期間給予您的支持和幫助。

2. 保持聯繫:即使您離開了原公司,也可以透過社交媒體或電子郵件等方式保持與您的同事和前輩的聯繫。不時地向他們發送問候或關心的消息,以保持彼此的關注。

3. 提供支援:如果您在離職之後還有能力和時間,可以主動提供協助和支援,例如回答同事的問題或提供建議,以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上的問題。

4. 親自告知:如果您要提前離開公司或需要請假等,應該及時告知您的同事和上司,並且盡力完成您應該完成的工作和交接事項,以避免對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困擾。

總之,謝謝您如此的貼心,您是對的,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是很重要的,不僅可以幫助您獲得更好的機會和發展,還可以幫助您維護良好的人際關係,保持友好和諧的工作環境。

(以上文字為OpenAI開發之ChatGPT所自動回覆,測試中,內容僅供參考,懇請原發問者及各位專家們對此回覆提出您的見解)

您好
如已確定離開,建議補封郵件,註明於幾月幾號時已告知將會離職,基本上30天預告期會在幾月幾號離職,但因考量交接時間和後續工作,怕耽誤,請主管盡快安排面談和其他事宜。如有必要協助,可再討論商量,希望好聚好散!大致的信件寄出後如兩天內沒有安排面談,可主動找主管確認!別拖,拖久了影響到未來新工作也不好,提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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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現實層面來說,完成現有工作並準時交接
才能銜接新工作
這時除了明確告知可決定離職同意的主管時
也要將自己的考量和原因
適當的具體做成說明
才能讓上級更快的理解及同意
至於是否越級報告
若每有其他方式或現有上級主管不願意處理
則也是權衡的方式之一

1人拍手・

您好
能了解你的疑慮,
依法規,
雇主依法資遣勞工或不定期契約勞工自請離職,應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提前預告契約終止日,該預告期間依據勞工工作年資有所不同,如下: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
2、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
3、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
如果你有依規定提出了(有e-mail提出/有寫離職申請單/有line告知...等)
那公司沒有任何動作
你還有持續善意的跟上面提醒嗎?
例如再發e-mail提醒上面長的長官 ,因為自己要離職 ,也希望自己的工作能好好的交接 ,不知要跟哪位同仁交接...
又或是 ,跟人資單位提 ,因為已提出離職 ,但是後續的離職手續該要怎麼跑(旁敲側擊)...
又或是再用line 或其他方式提醒(要記的截圖留下證據)...
有很多種方式,
畢竟你也希望好好做個END,
好好的結束,
你現在的時間已經有點急迫了,
因為你已答應的下一家企業,
建議你要積極一點處理,
要主動去告知,
要主動去找HR,
要主動寫職離單並壓上最後工作日,
不要在癡癡的等,
到時你會兩邊都不討好(目前這家公司希望你好好交接完再走/新的公司又不能如預期的時間去報到),
基本上,
好好誠懇的跟公司說明(說一次不夠就多說幾次),
好好的做交接,
相信公司也不會過度為難你,
祝福你.

1人拍手・

因為你做了六年我也不敢跟你多說甚麼,我最長的工作是五年,也是一提離職主管就跟我談。兇拳不打笑臉和氣生財,真的盡量不要破壞關係,祝你新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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