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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3/3/1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面試要求填的履歷表內容是不是怪怪的?!

我目前待業中,丟了十幾份履歷,今天很開心有收到一間公司的回覆!
對方表示希望我填寫他們公司的履歷表,寄回後會再約面試時間。
到目前為止都是蠻常見的流程,但履歷表中須要我填寫的內容卻讓我覺得越來越奇怪......

例如:
1. 填寫前主管姓名和職位-->我知道有些公司會想了解免試這在前公司的狀況,所以有可能會詢問前主管該員工的表現,但這樣有未經主管同意的問題吧?! 表格中並沒有欄位填寫"是否同意"聯繫前主管。當然也可易故意填不同意,但只要知道曾任職的公司名稱和單位,怎麼樣都可以旁敲側擊問到一點訊息吧~在我的認知中,生科界很小的(抖~

2.家庭狀況-->這的確也還是台灣公司常會問的問題,但要求填寫包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其他近親及前配偶",甚至還要提供"地址"、"出生日期"......真的很想說該你屁事

3.請列舉能提供有關填表人之品行及能力資料之朋友三人-->會提這一欄是因為覺得跟第一點提供前主管姓名相呼應,這裡就可以寫前主管了吧~而且除了要提供朋友的電話之外,還要提供"地址"!是打電話沒接的話要殺去朋友家確認??

4.本人允許審查本表內所填各項,如有虛報情事願受解職處分-->在履歷表最後還有這一個項目,若不看前面的內容,可以理解為公司希望面試者是位誠實有擔當的人。但結合前面的問題內容,我到底是要據實提供家人朋友個資,還是不提供?

所以,
a. 這間公司時不是有問題?但我又有查到公司的網站、地址、登記核准等資料
b.如果真的要回覆這份履歷表的話,別人的個資是否可以拒絕填寫?會有甚麼問題嗎?

以上,感謝各位撥空看了這麼久,也謝謝所以願意解答的大大,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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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以目前各家企業的履歷表,你提到很介意的欄位都可能會有,
有些欄位是要評估你的細心度,或是測你的反應
你可以選擇性的填寫,
1.前主管姓名和職位→這部分提供應該也無妨。
2.家庭狀況→可填寫名字跟其關係即可(意思一下不要空著),其他不填也ok。
3.能提供有關填表人之品行及能力資料之朋友三人→提供基本資訊,若需要聯絡方式可寫上"面談時提供",細心點的人資會提醒你先聯繫你的友人,方便幾時撥電話確認。
4.本人允許審查本表內所填各項,如有虛報情事願受解職處分→有碰過不良人選,會捏造自己經歷等,所以會有這選項。

所以,你提到這間公司應該沒有問題,都是例行資料,沒填寫的內容面試再提供,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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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Leal,

首先先針對您的問題,別人的個資是否可以拒絕填寫?
是的,可以拒絕填寫。
現在個資法嚴謹,您要填寫別人的資料,會建議要問過他本人同意。
所以此內容是一定可以拒絕填寫的。

同時----請列舉能提供有關填表人之品行及能力資料之朋友三人--"地址"
一般此項目的核心目的在於 : 查核應徵者所表述之學歷、經歷、工作內容、工作表現、工作成就、他人評價等相關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

才會需要填寫相關聯絡人的資訊,
一般會需要提供到地址的,非常少見。
除非真的有工作內容上的契合性,不然不會有此項要求,所以,您有這樣的警覺性非常正確。

所以我會建議您,
這是一個供需的問題,可以適當的填寫就好,如果公司一定要寫到不想提供的,那就表示互無緣(畢竟您也有警覺了)。

希望以上建議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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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資主管告訴你真相:

1. 台灣企業的制式履歷表起源於幾十年前,最早都是抄學校,國營事業跟政治組織的格式,所以會有這些看似與個人能力不相關的資料需求。

2. 在改進制式履歷表的過程中,HR通常寧增勿減,因為不敢為了保護應徵者的隱私權被老闆質疑 "是不是想偷懶才建議刪除這一格"。

3. 有些公司由非HR背景人士負責HR事務時(常常是老闆娘之類),遇到改進制式履歷表需求時,往往要求基層人員 "找大廠的來抄"。因為內行領導外行,基層人員常常能多抄就多抄表示自己有做事,而又常常抄到大廠已經不太想要,過兩年就會刪掉的資料需求(比如兄弟姊妹之職業或畢業學校)。

以上是有些公司制式履歷表中有些奇怪問題的主要緣由。通常都不代表公司有問題,因為有問題的公司絕對不會在很多人看得到的書面文件上露馬腳。

至於這些問題奇不奇怪:

1. 前主管姓名和職位 - 大部分公司的制式履歷表都有這一項。

2. 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其他近親及前配偶" "地址"、"出生日期" - 不常見到,但是有見過不只一次。

3. 能提供有關填表人之品行及能力資料之朋友三人,電話及住址 - 比較少見,懷疑是HR之前抄別家公司履歷表把 "前主管資料" 混在一起了。

4. 本人允許審查本表內所填各項,如有虛報情事願受解職處分 - 這個聲明每家都有。這不是公司希望找到誠實的人,而是警告面試者如果說謊的話可以被開除,填資料的時候要自重。

接下來是如何處理:

1. 以前確實有過不只一次 "制式履歷表沒有完整填寫,仍然獲得面試及獲得錄取" 的例子。

2. 如果沒有填寫完整,HR會致電要求你在面試前填寫完。這個時候可以觀察到哪些問題不填寫也沒關係。

3. 自認為填寫了有洩密疑慮的他人資料可以不填。

4. 前主管資料可以要求 "面試完如果主管願意考慮聘僱再提供"。公司可能不答應,也可能答應。

5. 總之,資料完整性討價還價的空間不是沒有,但是如果碰到很想去的公司,要如何取捨因人而異。

麻煩在這裡問問題請不要打錯字。"該你屁事"? 是你自己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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