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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已提出離職並預告離職日,但老闆還想留人

先前有在此發問過,也謝謝大家的建議,我已在二月中提出離職並在郵件以及line上都預告3月底離職,對於我這個還沒滿一年的人來說,預告期應是10日,但怕老闆不好找人,為了好聚好散我也提前一個半月提出離職,當時老闆說前一年年底延宕的案子如今3月會開工,所以我才壓三月底離職的日期,結果現在即將月底,案子還是沒有進展,老闆卻說我們雙方都該好好討論如何平順解決事情,甚至貼上今年整年包含此案以及其他案件排程,如果我硬是按照計劃三月底離職,是否就只能不歡而散?如果老闆會和我未來要面試的公司留下壞口碑,該如何跟即將面試的公司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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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個人建議如下:
1.將近一個半月找不到人,這是公司決策的問題並非於個人。
2.俗話說的好「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只要盡心到最後一刻,錯就非你。
3.離職前,將原本負責工作寫好書面資料並簽名掃描拍照,如果有人交接就
雙方簽名拍照,表示工作有交接,也符合法律程序。
4.在職場倫理確認已做到「仁至義盡」,那公司就不敢在外亂說。
5.台灣中小企業具多,基本上不會在外亂講話,因為公司本身也會不好找人。

最後祝福你一切順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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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還好您要走了,恭喜恭喜~
一個半月的時間,老闆既沒有積極找人遞補,跟您交接,然後沒有考量到客戶權益,要求一個即將離職的人承接案子再半途換手,這公司/主管有明顯的管理決策問題。

如果是我。
我不會再往後延宕離職日,不需要跟新公司交代任何事。
我會在能幫忙的範圍,協助新案子的規劃,但最好不要在客戶前露面。
很多新案子的規劃洽談,的確需要老手
規劃的部分,可以留下書面、email紀錄,越詳細越好,就當作是為未來接手的學弟妹當基礎
如果都還沒有準備任何交接事項,剩下10天我建議趕快準備

如果沒有『人』來跟你交接,你就把email, 文檔寄給主管cc給資深同事。
如果是很複雜的交接,可以錄影錄音,用google meet, zoom 等,可以起一個會議自己錄影會議講解,

通常我在離職前反而都是每天忙到三更半夜(當然你也可以不要這麼誇張),就是希望大家留下一個好聚好散的美好回憶,對得起公司跟主管栽培,其他同事也看到到我盡責到最後一秒鐘,這都是我個人的口碑,但該離職還是要離職,不可能因為舊公司的專案沒做完而留下來。

以上,個人想法提供您參考

2人拍手

這實在也沒有標準答案,分享一下我的做法,我會跟老闆開誠布公談一談,說我很明白他的難處,可是我有自己接下來的規劃,已經預留一個半月的預告期,也沒辦法一直等下去,不過離職以後,會盡可能幫助他,例如下班或是假日時間來幫忙,不知道可不可行?看他怎麼回答,如果硬要強迫你照他的方式,那你要衡量你的接受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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