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0/5/1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該回到原公司就職嗎?

今年初應徵上了一個職缺
但真的很不習慣跟同單位的同事相處
而且二級主管心情也常陰晴不定
因此思考了很久決定離職
但因為最近工作較難找
又剛好看到前東家在徵人
是不同單位的職缺
我很猶豫是不是該去應徵
但又怕會傳回前單位那邊去
因此想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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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慮回過去任職的公司,可見公司仍有值得你再想回去的誘因(如制度或福利等等)就排除過去離開的同事或主管的因素,招募單位職缺是你想做的工作,也可讓你發揮所長,可再試試(我也有相同情況~回之前的公司任職,第-次是半年,再回去待了近17年)
記得先設想如何在面試中回覆公司可能會發問的事,包括前次離職原因及再想回鍋的要因等

最後給你-點建議(我的看法):任何職場,每天都有問題發生(特別是人跟人的互動,套-句較通俗的話~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問題,人的價值就是在處理問題,解决問題(包括客戶,共事的同仁,帶领部屬的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等)以你的智慧應可遇事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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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雖是前東家但非前單位,倘若職務仍可勝任,當然回去。
2. 怕會傳回前單位那邊去,如果您在不同單位就職,一定會傳回前單位,但無彷大家都是同事,況且日常運作也分隔兩單位。
3. 面談時對上次的離職原因要先有底,不傷和氣屬個人因素。
4. 趕快投履歷,趕在新鮮人6月入職場前就職。
5. 祝福您。

你好我是小黛老師
工作是為了自己的發展,只要符合自己的興趣、所長,都可以嚐試的。

如果有機會再回原公司面試,記住不要提及主管問題。

當初離職原公司並沒有不愉快,現在其它單位的職務是你能勝任的,回去又何妨?而在面試時一定會被問到怎麼又想回去?一定要想好怎麼回答才能給你加分。

建議你要先釐清當初離職原因是什麼?
(例如公司什麼部分無法忍受、或者是主管/同事等原因?)
釐清後,確認再度回去的誘因足以使你接受原本離職的原因,那你再投遞履歷也不遲。
等收到面試後,問及當初離職,請記得避免指責主管/公司文化,以免人資覺得那您再次回來,是否又會產生相同問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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