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考慮到和目前有競爭關係的同業工作
我目前在現有公司擔任業務工作 (非管理職),但是一直希望可以做行銷相關的工作,但是這幾年多次詢問主管,他皆不同意。
目前有一間跟我們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公司 (不算是直接競爭,兩間公司產品雖有重複,但目前尚未有A廠牌直接轉B廠牌的案例,而是各自在自己強力產品上有發揮),表示他們公司有資深行銷主管職缺,詢問我是否有意去面試,初次與對方主管相談甚歡,對方公司在台灣的規模也比我們大非常多,想問一下我該去面試嗎? 如果有被錄取,我過去後是否讓現有客戶覺得我的人格缺陷或讓同業覺得我沒有職場道德呢? 只是我是我已經想做行銷好幾年了,在目前公司也看不到生升值的機會,而我也不年輕了,這讓我非常猶豫。
您好,我是Alice~
依據您的敘述,尚未提到您是否有行銷相關的技術、經驗、能力,
建議可以與現職公司主管及人資確認,沒辦法內部轉調的原因。
如果您都沒有行銷相關經驗,另一競爭公司卻有「資深行銷主管職缺」,邀請您去面試,就很弔詭...不排除像上面前輩所提到的,只想透過你取得公司機密。
每個人都有自己理想的職涯,有面試機會當然可以去嘗試,如果您擔心競爭公司會挖現任公司的機密,您也可以於面試時表明您的處境。(例如:有與現任公司簽訂保密條款,所以無法透漏資訊等)
另外,「競業禁止條款」須滿足勞動基準法第9-1條的四個要件,若有任何疑義,建議與律師諮詢喔!
104「競業禁止條款」的文章:
https://blog.104.com.tw/what-is-a-non-compete-clause/
以上祝福您~
你好
有目標,剛好又有適合的職缺,表示運氣不錯,可以好好把握機會
別人對你的觀感,是別人的主觀意識,你無法去猜測,即使你都沒有做不好,也有可能因為有人散播謠言,來影響你,只要你自己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事,就不用怕別人去說你壞話
以上提供給你參考
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人往高處爬,在業界挖角跳槽很普遍。
要注意的是不能竊取的現在公司機密,
一般被告的案例是透過公司郵件發出資料,或是影印公司文件被抓。
如果公司用所謂"競業禁止"條款,那個是要付錢的,沒付的不算數。
還要小心的是新公司給你比較高的薪水,是否只是想要你前公司的機密資料,
比如客戶,供應商,成本,售價,,,這些商業秘密,說出來就沒甚麼,
不要被利用完就被弄走,類似案例也是聽過,要小心應對。
祝 如意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