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我是剛剛請教年薪結構的先生,還有一些細節想請教
您是否建議一筆固定金額年薪,年終獎金另計這種談法,高階主管看太多老板根本不打算用你超過一年的,每個月現金入袋比較實際。
此外,請問稅的部分您建議怎麼談,派駐地是東莞,年薪看起來稅至少45%,對方說部分薪水可以透過香港匯款,感謝Viv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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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袋為安最實際。如果籌碼在你手上,年終獎金也可以談一個目標月數,要求只要不是自己離職,如果因為公司改組,或其他原因終止雇用,還是要支付這個目標月數。稅的部分,簡單計算的話,如果原本在台灣的稅是40%,現在變45%,可以談補助5%的差額。
不確定從香港支付到台灣還是東莞,如果是支付到台灣,可以算是海外所得。個人海外所得 100 萬元以下不用計入基本所得額、免申報,但海外所得達100萬以上就要申報,免稅額670萬元。您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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