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2/1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公司勞健保低報與少提勞退是否該檢舉?

已知公司給員工的勞健保低報、但又多扣二代健保(但健保級距並無調高,也沒查到有二健申報紀錄)、加上少提撥勞退。(前述事項已確認過屬違法)
但不知道該不該向勞保局檢舉,同事都敢怒不敢言,要我趕快檢舉卻自己又不檢舉。
有告知主管並請主管協助反應給老闆,但主管認為老闆不會理會、反而會害自己被逼走。
我擔心的是:
1.因目前同事跟主管大多知道我提出公司低報跟少提撥勞退的問題,若是在職中檢舉後勞檢,我想大部分人會心照不宣指向我;我怕在公司待不下去。(尤其其他人又沒有一同發聲,事後他們可以拿回該有的勞退,可也可能假裝自己不在意)
2.檢舉後會有勞檢,公司被稽查後被罰款與補還員工那些該給的,會不會因此關門大吉?
另外主管表示如果哪天你離職,他在去跟老闆私下講這件事,可能在把缺少的勞退在補給我,檢舉後萬一讓公司關門會害其他同事沒工作。公司有沒有可能因這樣就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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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勞動部與個人資料保護法強調勞工舉報公司違反法令,會受到充分的個資保護,我在實務上的經驗也是如此,公務機關是會保護檢舉人的個資。但現行公司內部的氛圍,如果受到勞動檢查,很容易被認知是由您檢舉的。
如果您仍想繼續留任現職公司,建議先從內部主管的溝通與努力著手,對公司最有利的做法是立即調整管理做法,符合政府法令規定,員工通常不會要求公司補償以前漏報的差額。
讓公司高層願意守法的較佳時機是要推動公開發行、對外投資或是勞動檢查被裁罰時,比較好的員工申訴時機是員工要離職時,可以跟法院或是勞工局主張過去公司短缺的加班費、勞健保與勞退金權益。
您會體恤公司與員工的整體利益,是難得的特質。政府機關在裁罰雇主時,會評估對員工的影響與違法的狀況,通常是行政罰款並要求三個月內改善,不會要求追溯既往的補償,不至於讓公司財務負擔過大而影響營運。
以上說明與建議請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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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上不打沒把握的仗。如果做了達不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不如不要做,也不要因為自己正義感爆棚,就被當槍使。有能力就帶頭改變,能力不夠就附和別人,再能力不濟,就改變自已,讓自己換個工作。

1. 公司給員工的勞健保低報、但又多扣二代健保,加上少提撥勞退。不知道該不該向勞保局檢舉,同事都敢怒不敢言,要我趕快檢舉卻自己又不檢舉。
2. 小公司老闆節省成本的方法,就是少繳勞健保,台灣有多少小公司,超過百萬家。
3. 中、大型公司較不會有這個問題。
4. 適當時間,可以轉往中、大型公司,您可以跳脫勞健保低報的問題。
5. 當烈士,您的老闆屬性如何沒摸清楚前,暫且按下。
6.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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